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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S物业互动] 春江华庭物业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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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8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两个问题:首先最近小区广告越来越多,什么投影仪三天两头空的地方卖被子换锁什么,这些商家入驻以什么手续,你公共区域做广告牟利有相关文件没有,所得收入支出合规部合规。
另外,请公示小区车辆管理办法,相关办法是否得到业主认可!车辆管理办法落到实处请一视同仁。不是“我们锁车就是抽奖,今天锁你的明天锁他的,不是你说哪里堵了我们就去视察的”(这是物业的原话奉上)作为官方说出这种言论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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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已绝版 + 4 也是蛮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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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9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1、《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因此,所有占用小区公共空间设置广告牌(位)的行为都需要经过小区业委会的同意或授权。如果未经业主许可,物业公司擅自经营所取得收益,业主可以通过业委会向物业提出异议和追讨,以业委会的名义对广告进行拆除,或起诉物业公司。春江华庭小区广告商家进驻小区,严格按照法规程序实施,收取的广告费用直接交付于业委会入账,不存在违规现象。   2、小区停车管理物业一直以来一直在常抓不懈,对于对违规车辆的处置,我们一直以来严格按照小区停车管理规定执行,管理上也会一视同仁,谢谢您对小区的关注,对于管理上的不足,我们会加强员工素质教育,加强内部管理,督促、检查员工岗位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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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9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据了解,楼主是因为前天车没有按位停放,被其他业主投诉,物业进行了锁车处置。

因为车被锁,心情不爽,找物业理论未果,所以现在突然来关心小区的广告收益和停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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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9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1、春江华庭的小区广告收益,由业委会暂收,收益分成 为 业委会70% 物业30%。业委会的70%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和更新。(这完全按照物业管理条例来执行的,2015年的账目一直在公告栏公示,并上报社区审核。)

2、车辆管理规定,在 街道、社区、房管局物管中心 等政府职能部门的牵头下,召开的“业主代表大会”上已通过,这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有2年多了吧,公示公告一样不缺。

3、业委会、业主代表大会 是否有权力决定小区事项,以及两级组织的产生是否合法,请向社区咨询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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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9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业主 如果真是像夏主任所言   那真是睚眦必报了   不过支持你的疑问  也认可物业的答复
车位管理既然有规章可依 错了就改正   不丢面
但是  车位管理有所松懈  白天乱停车  也就不说了   过夜车辆的乱停  是否都做到乱停必锁  开锁必罚  ?    常常看到  乱停车业主打个招呼  认个错  锁就开了   下次依然我行我素   
虽然这么做   通情达理   不会激化矛盾 小事化了  但是物业不能老是这么不收罚款就开锁   这样不利于这些素质不高的业主纠正提高  适当的罚款并公示金额   应该会得到大家的尊重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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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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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停车问题老大难,我觉得物业在这方面做得不怎么合理。好几次在北门看到车被拦住进不来,稍加盘查,就和门卫大吵,底气十足,按理说他们应该请门卫通融一下。变成这样,是不是物业平时太随意,变成你不开门就是跟我过不去。    我觉得还是要按原则办事情,不该进的一律不放,放进来肯定是乱停;如果考虑白天空位多提供方便也行,那就一律放行,做好登记,确认离开时间,对于多次不守信用的,采用黑名单。门卫手机里每人一份,只要记录纯数字就行,每次盘查时拨一下就知道了,黑名单拒绝进入。晚上几点开始不让进。特俗情况同样登记确认离开时间。   凡事都要讲原则,不然效率太低,疲于奔命。每次锁上,再去开,做这样子干啥,双方都耽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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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5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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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3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大佬,,,,,,
http://bbs.jy510.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45798
(出处: 510江阴小区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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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6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提问的好,终于有业主法制意识了
物业答的及时,积极响应业主疑问,做好解释工作
业委会专业解答,一直在说在做,但就是不被理解,继续且痛且前行
热心业主回复,发现问题提出质疑,好事,更希望能到每周四晚业委会例会上发声(地址:物业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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