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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实行“快撤”应撤未撤,将罚款200元、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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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喂,110吗?前方道路已经堵了10多分钟了!只是发生了一起轻微碰擦事故,双方车主却一直占道争吵,导致交通拥堵”,相信很多车主都有这样窝火的经历。然而,从6月1日起,这种现象将会大大减少。从当天起,《江阴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快撤实施办法》将正式实施。
 楼主| 发表于 2016-6-2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撤未撤  罚款扣分

《办法》规定,在本市境内道路上,发生的本地车辆或者外地车辆但保险在本市的,仅造成车物损坏、车辆可自行移动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固定相关证据后快速撤除现场。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拍摄现场照片(或录像),互留联系方式,查验驾驶证、行驶证、保单等证明材料,并记录保存相关证据;或者进入“江阴公安微警务”平台或“江阴交警”微信公众号,按照相关操作要求,获得一个报警记录号后,双方约定24小时内到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点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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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5月27日晚,在站西路百意中医院路段,两辆小轿车发生轻微碰擦事故,因双方无法达不成一致,故一直将车辆停放在原地不愿挪位,等候交警前来处置。时值周五下班高峰期,因连日下雨路面积水沆洼,致事故发生地前后排起了一条汽车长龙,影响其它车辆的正常的通行,后经交警到场后方恢复道路畅通。“从6月1日起,像这种只是轻微碰擦的交通事故,双方驾驶人应当迅速撤离现场。对于这种应当撤除而未及时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公安机关将对驾驶人依法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驾驶人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并处罚、记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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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续不全  移位等候

   《办法》规定,对下列情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固定相关证据后,快速撤除现场,将车辆移至现场附近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迅速报警等候处理:机动车无有效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造成道路、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损毁的。对下列情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迅速报警后等候处理: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驾驶大客车、公交车、校车或者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有毒害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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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办法》规定,凡提供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保单或谎报虚假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不积极履行赔偿义务的,将依法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凡以快速撤除现场为由,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或者伪造交通事故现场,隐瞒酒驾、毒驾以及冒名顶替骗取保险理赔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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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故快撤  好处多多

那么,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撤工作机制,对道路交通会带来什么样的好处呢?

首先,实现快撤后,将有效缓解道路交通拥堵。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逐年递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占事故总量比例很大,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不快速撤离,极易造成交通拥堵。推行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快处快撤机制,可以使事故能够得到快速、有效地处理,及时消除道路交通拥堵,恢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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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次,事故双方当事人。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改变了原有的处警模式,节约事故当事人等待交警的时间,事故双方拍照、交换相关证件后便可直接到理赔中心处理,减少了中间环节,使事故当事人更加快捷、方便地处理交通事故,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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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将有效减轻民警的工作压力。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压力也随之增大,基层交警存在着严重警力不足,推行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撤”模式能把有限的警力从繁重的事故接处警工作中解脱出来,使交警能够更好地开展好路面秩序整治、事故预防、交通安全宣传等交管工作以及能有更多的警力投入到酒驾、醉驾及交通肇事案件办理中,更好地提高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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