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是去常去的肉铺免费绞个笋干,却不幸被误打开的绞肉机绞掉了三根手指。发生在江阴新桥市民马先生身上的不幸让人感慨万分,最近,法院综合认定马先生承担事故60%的责任,肉铺老板司先生承担40%的责任。 缘起 擦洗绞肉机绞笋干 市民马先生是新桥世纪华联肉铺老板司先生的熟客,前段时间,马先生来到肉铺,想让肉铺老板帮忙绞一下笋干。 看到是熟客要绞笋干,肉铺老板司先生就想先把绞肉机清洗干净。因为听说萝卜汁可以让绞肉机变干净,司先生就先拿了一个萝卜放进绞肉机里,再用清水冲洗干净。但是马先生觉得肉铺老板还没有把绞肉机洗得很干净,就让他再拿一个萝卜绞了一下。 几次的清洗导致地上都是积水,肉铺老板司先生就先去附近拿拖把,打算拖完地再给马先生绞笋干。 等待中的马先生观察发现绞肉机中还有污渍,就伸出了手试图在绞肉机里擦拭。 意外 绞断三根手指 就在马先生把手伸进绞肉机擦拭看见的污渍时,突然,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了……案板上的一块猪腿肉不经意间掉了下来,碰到了绞肉机的开关。被砸到的绞肉机立刻高速运转起来。马先生还没反应过来,三根手指已经被卷进了绞肉机…… 虽然立刻拨打当地派出所的电话求救,但遗憾的是,马先生的三根手指最终还是没能成功接上。 经过12天的住院治疗,马先生的伤势已基本稳定。但同时,马先生也失去了三根手指,并且被鉴定为九级伤残。 纠纷 责任谁来承担 马先生发这样的情况谁都不愿意看见,但是事情既然发生了,总要有人承担责任。司先生免费提供绞笋干服务不收取费用属于帮助行为;马先生擅自将手伸进带有安全警示标志的绞肉机,没经过任何人同意。那事故责任到底该由谁承担呢? 私下协商无果,马先生将超市和肉铺老板告上法庭。经法院审判,马先生作为受害人,在绞肉机上贴有明显禁止手伸入的图标及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下,擅自将手伸入绞肉机,最终使其右手受伤,其自身的过错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目前,法院根据过失相抵的原则,并结合事故发生的具体过程、各当事人对事故发生的过错程度,综合认定马先生承担事故60%的责任,肉铺老板司先生承担40%的责任。而世纪华联老板卢先生在司先生无能力赔偿的情况下,承担20%的补充赔偿责任。 提醒广大市民,带有危险性的机器请等待专业人员操作,不要自己随意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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