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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贝叶尘

[综合类]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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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3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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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3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放开那女孩 发表于 2013-12-13 11:48
什么情况

啥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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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3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业委会,多听听业主的意见和呼声,多上论坛沟通,在有些事情上装聋作哑的鸵鸟策略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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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3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声明无效!{:soso_e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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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3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贝叶尘 发表于 2013-12-11 15:50
下次有来敲门拍门的,一律报警处理!

欠了几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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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3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费一直交的,现在觉得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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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3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开始,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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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3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顺便提醒一下港城名邸的业委会,你只是个组织,不具备法律层面的形态,但是签订物业合同你代表了业主,合同是有法律效率的,这个就是个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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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3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贝叶尘 发表于 2013-12-13 12:50
今年开始,不交!

完全不交貌似也不行的为。有啥问题罗列下,告知物业,限期解决,否则。。。。(我就这么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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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3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本来也是伪命题,谁爱交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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