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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下发《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梅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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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0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梅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务院同意撤销梅县,设立梅州市梅县区。原梅县的区域为梅县区的行政区域。梅县区人民政府驻程江镇宪梓南路13号。

至此,梅州市下辖梅江区、梅县区两个市辖区,城区面积由290多平方公里扩展为3053平方公里。一下扩大十倍啊
发表于 2013-11-11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在提醒江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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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1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江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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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1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正常,撤销梅县,并入梅州市,就如同撤销无锡县,并入无锡市一样,无锡早就合并了,和江阴没有一点点关系,和苏州并吴县、常州并武进一个道理,无锡想并江阴,还没有那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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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2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和无锡江阴并区没有可比性。{:soso_e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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