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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拆迁房首次上市5年内收营业税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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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  对回迁房首次上市交易收营业税的 疑问

是针对9月2日后,办理房产证的新增回迁房征收
还是,只要是9月2日后交易的,不管是以前的存量还是新增的都增收?
发表于 2013-9-6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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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中,从来没有说,对拆迁安置房可以免征营业税。我们江阴因为历史遗留问题,在对拆迁安置房首次上市交易采取了免征营业税,但这种地方规则是错误和违法的,说白了,就是地方性大面积地偷逃国家税款(姑且不论这个税收是否合理)。现在,只不过是回归正途而已。全国其他城市对拆迁安置房一直都是征收营业税。我们江阴已经吃了快8年的免费午餐,吃到的人就偷着乐吧,没享受的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但这何尝不是一种人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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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国 + 1 谢谢普及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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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40265906 发表于 2013-9-6 09:40
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中,从来没有说,对拆迁安置房可以免征营业税。我们江阴因 ...

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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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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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什么,就是将拆迁商品房与普通商品房一视同仁了;已经交易的当然不会追缴税的,这个政策从何日起生效就从何日起执行,存量与新增都一样执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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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40265906 发表于 2013-9-6 09:40
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中,从来没有说,对拆迁安置房可以免征营业税。我们江阴因 ...

原来如此,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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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7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税赋确实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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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8 0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问拆迁户收税的理由很充分,我家拿了拆迁房4年了,房产证问谁去拿,又有谁说这个不应该了,不要以为权在手上就可以为所欲为,水能载舟,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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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9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楼的解释有一定道理,但从江阴拆迁房的现状看,对拆迁房首次交易征营业税也有不合理之处。
拆迁户之所以能取得拆迁房,是因为拆迁户向政府支付了对价(即用原居住房的拆迁作为置换的对价),就如同我们到商店购买东西一样,只要支付完货物价款,货物的所有权理所当然归购买人所有。回过来看拆迁,当拆迁户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并交出原被拆迁房屋,即意味着拆迁户已经向政府支付了取得新拆迁房的对价,事实上,拆迁协议中也有"签字之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归拆迁公司(即政府)所有,新拆迁房交由拆迁户之日始,新拆迁房所有权归拆迁户所有“的字样。事实上,在拆迁户取得新拆迁房后,一是政府不再支付过渡期间的过渡费,二是取得钥匙与取得房产证之间少则二三年,多则七八年。从支付完对价即取得所有权的角度看,在取得拆迁房钥匙时,政府理应在合理期限内(如三个月)将新拆迁房房产证交由拆迁户,或者以拆迁户取得钥匙之日作为五年的起始日期,只有这样,拆迁房首次交易时,同商品房一样片收营业税才更为公平合理。否则就相当于政府的低效率或不作为由拆迁户为其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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