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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互助] 谈谈业委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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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4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凯圣威 于 2013-8-24 11:52 编辑

在当前,不是什么人都可能胜任业委会委员,我认为至少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应该人品端正有奉献精神,因为正人先正己,自己做不好,没有威望,不可能管好别人。
年龄不可太轻,至少四十岁以上同时拥有很高的智商和情商。业委会核心使命是代表产权人大会,管好社区。这就决定了其成员必须要游走于各方势力之间,包括开发商、物业公司、各式各样的业主,从中周旋,妥善协调安排各方面的利益,在避免大的利益冲突的前提下把社区搞好。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已经发生的不可逆转,后人能做的只有改进、促进。任何抱着维权、翻旧账的心理业委会,大多只会激化本社区的矛盾。刚开始轰轰烈烈,吊起大多数人的胃口,但结果大多是问题没解决,反而增加了开发商、物业和业主之间的隔阂。最后耗得大家筋疲力尽,不了了之。有句老话叫家丑不可外传。不要以为本项目因为维权激烈上了报纸是好事,不要以为在各种媒介上反复宣传本项目有多么的坏,质量多差,物业公司多次就可以得到多大的支持帮助。大多数的结果只有一个:别人不愿意再买你的房,或者不愿意出高价买你的房。
业委会成员一方面要有前述的人情面子,让各方势力买自己的帐,从而实现完善小区管理的目的。另一方面,也要换位思考,替对方的办事人员设定一个底线,不要激发根本利益上的冲突。业委会成员应该有房地产和物业管理方面的基础知识和经验。因为房地产和物业管理的内容是非常丰富和复杂的。大多数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还是想把开发管理的项目做好的。但为什么还有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核心原因之一还是专业水平和管理水平不够。开发商和物业有专门的人员,有各方面的资源,一些情况下还搞不好,那么一个没有房地产和物业管理经验的业委会可能出错的几率就更大。当然,在满足第一条标准的前提下,业委会委员可以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负责态度弥补很大的不足,但是,物质决定意识,光有热情肯定是不行的。所以,业委会应该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否则说出外行话,做出外行事一方面会给广大业主的利益造成损失,另一方面在同开发商、物业公司的配合中也肯定处于劣势,时间长了,被人看不起还是次要的,被人家架空成了傀儡就不好了。
好的业委会在工作中一方面可以利用自身的知识做出正确的决定,另一方面能在配合中能够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以自身的行动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取得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等专业机构的支持,进而扬长避短。这也是要求高情商的理由。
脾气暴躁的人不宜参加业委会(会激化矛盾),公司的老板业不宜参加业委会(因为多独裁惯了,听不得其他的意见),特立独行的人不宜参加业委会(一个好汉三个帮,没有朋友分担是不行的),家中有质量问题正同开发商或者物业发生矛盾的人不宜参加业委会(因为存在利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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哆锐眯 + 1 看来我跑腿都没资格。只能在这里使使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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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4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凯哥 首当其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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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哥 首当其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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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4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参选业主业委会委员的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熟悉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一定的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七)不能有违法搭建,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拒交物业服务费和维修资金、违规出租房屋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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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4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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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6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凯哥的见地很深刻,业委会的要求很高,不是一般人能担当的,但是一旦有合适的人能担当起来,大家也应该给于充分理解和支持,这样才能把业委会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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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6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这样的人才来当业委会领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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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6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搞过一段时间,但是支持的人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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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6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不容易啊,建立一个业主委员会,就算有这样的人,可是人家不一定肯出来做这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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