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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大家一起来细数业委会的“是”与“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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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4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苦等业委会“选聘新物业程序涉嫌侵权”回复无果,穷极无聊,大家一起来细数业委会的“是”与“不是”。    如果你是业委会的,看到这贴先不激动,既然是领导,就得经得起评价,说你好了,请继续保持,说你不好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别把业委不当领导噢。
    如果你不是业委会的,请理性评价,一切为了香樟的发展,谁跟谁都没有仇。不要迷信、不要愚忠,更不要五毛;不要信,不要不信,更不要攻击。就事论事,事越辨越明,理越辨越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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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4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兄弟,别纠结了。你问了这么多,有人理睬过吗。人家根本不带你玩,何必再去追问。年底用自己的钱包投票。选个新物业,连个最起码的收费标准等等都没个通告,把小区当自家开的。
以前真没歧视公务员、事业单位的,这次,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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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4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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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5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夜愿 发表于 2013-8-14 17:26
兄弟,别纠结了。你问了这么多,有人理睬过吗。人家根本不带你玩,何必再去追问。年底用自己的钱包投票。选 ...

哈,兄弟,感谢你的建议,容我再归纳一下,我就不再纠结于此,否则我就变成祥林嫂了,不值得信任我们就用钱包来投票!!!一起用钱包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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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5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能想到的感受到的只有“不是”
1、涉嫌侵犯业主权利,这个就不用多说了。
2、自断言路,或者叫选择性失明,这里曾经是你们的“战场”,但现在你们却对业主的呼声不闻不问。
3、言而无信,香樟花园业主委员会2013年4月28日《关于成立香樟花园业主委员会财务理事会的决定》第三条第3款:财务收支和帐户帐目管理由财务理事会全体成员进行监管,每月制成物业财务收支清单及帐户资金清单于每月最后一周周五前上报业委会,进行网络公示,接受全体业主监督。有规定不执行,不是言而无信又是啥?
其他就不说了,欢迎补充,欢迎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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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5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友情支持下,估计这个物业会主动撤退的,受伤害的还是我们广大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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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5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创造监督 发表于 2013-8-15 13:13
友情支持下,估计这个物业会主动撤退的,受伤害的还是我们广大业主。

对的,担心的就是这个,不知业委会怎么想,事不关已,高高挂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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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5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句公道话,某些人在努力做事,不管是有私利或者完全是为乡邻服务,至少人家的确为小区做出了贡献。而另外有些人呢,只会在电脑前搞键盘革命,在网络上上蹿下跳,煽风点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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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5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吃草的小鼠 发表于 2013-8-15 21:13
说句公道话,某些人在努力做事,不管是有私利或者完全是为乡邻服务,至少人家的确为小区做出了贡献。而另外 ...

极少在网上留言,只是看不过楼主的执着。
我想,我住的小区,年底是我要交物业费(好管家这么烂都从没拖欠过,但今年还是这个状态我拒绝交),好歹我有知情权吧。呵呵,怎么,说句实话的权利也没有了吗。
做的好与不好可能是能力问题(客观上确实也有难度),但现在不闻不问,原来那股自问自答的劲头哪去了呢?
不煽风点火了,爱咋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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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16 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吃草的小鼠 发表于 2013-8-15 21:13
说句公道话,某些人在努力做事,不管是有私利或者完全是为乡邻服务,至少人家的确为小区做出了贡献。而另外 ...

    你这句公道话,其实一点也不公道。
    近来因为业委会选聘新物业我是发了很多言论,第一,我只是在维护业主权利,包括我的也包括你的权利。业委会以往的工作多次涉嫌侵犯业主的权利了。业委会人员的进进出出,没有经过业主共同决定;大型电子显示屏,虽然那事儿没成,但没有经过业主共同决定就发标书了(坛子里面看到的);建老年活动室,只是发个征求意见,(我没有看到这个征求意见贴在哪了),被主业举报了,还说是“窝里反”;还有自治过程中收费标准呢?再有这次新物业选聘,从前到后,我看到的只有一纸通告。难道猥亵了民意,还要民意喊爽吗?我在这个论坛质疑过业委会,但也支持过业委会,但我现在认为,我们太包容太纵容业委会了,造成今天的局面,正是这种包容与纵容的罪。第二,你说我上蹿下跳,煽风点火,虽然有点贬义,但如果能达成我的诉求,这又何妨,值了。请注意我对业委会的诉求:1、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规,保障业主权利不再被侵犯。2、弥补选聘新物业流程上的漏洞,减少新物业在小区不能存续的风险。3、广开言路,取信于业主,该公开的请及时公开,不要言而无信。
    最后,本贴本来就是想评价业委会的功与过,但请不要评价的太过笼统,业委会是有贡献,请详述。
    欢迎来辨,事越说越清,理越辨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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