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 星期一

510房产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1903|回复: 16

[小区活动] 业委会条例第二十三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4-27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00.jpg

第二十三条有一句话:主任由产权份额大的业主担任,是不是意味着由开发商来担任?
 楼主| 发表于 2009-4-27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不是还没有选举就被人下了套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27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这样吗?  那就是一个圈套!  换汤不换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27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楼(js510) 的帖子

业主担当,不是开发商担当!明白吗?

要是写产权大的人担当,这就不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27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楼(公主妈妈) 的帖子

再说是成立:业主委员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4-27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Re:回 3楼(公主妈妈) 的帖子

引用第4楼公主妈妈于2009-04-27 09:57发表的 回 3楼(公主妈妈) 的帖子 :
再说是成立:业主委员会
开发商还有不少房子没卖掉,他们就是那些房子的主人,也就是业主!

另外24条还有什么“自然人”当选?那么“自然人”什么意思?非“自然人”又是什么意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27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js510真是个细心的人,看来大家是该对条例好好琢磨琢磨!不要上了人家的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27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5楼(js510) 的帖子

为什么要入住一半以上才能成立呢?你想过吗?

入住一半以上才能成立的,假如开发商还有40%的房子,那么业主等于6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27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6楼(菩萨蛮子) 的帖子

中国法律漏洞是很多的,呵呵

真要琢磨呀,琢磨个没完,

像我们买东西一样,很多东西是形式,并且是“范本”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4-27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入住50%以上才可以成立业委会,说明我们业主才是属于份额大的那部分。业委会成员都将在业主中产生。业委主任由委员中选举产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jy510 Inc. ( 苏B2-20110487号, 苏ICP备12000824号-1

GMT+8, 2024-5-13 03:45 , Processed in 0.098383 second(s), 51 queries .

Powered by 510房产论坛

© 2001-20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