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香樟业委 于 2013-5-11 16:55 编辑
关于协调解决香樟花园小区相关物业管理问题的申请
江阴市澄江街道、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好管家物业服务公司(以下简称好管家)与香樟花园小区业主于近期在小区物业管理方面出现了一系列分歧与纠纷,好管家在未完成相关交接手续、未履行完毕其与澄江街道贯庄社区、香樟花园业主委员会三方拟定的物业项目移交的情况下单方面撤出了小区物业管理,并带走了全部物业管理资金,致使小区业主委员会启动了应急方案,通过私人借款10万元,实行了小区物业自主管理,维持最基本的日常物业管理。目前好管家物业方面的不合作态度造成了双方沟通极度困难,矛盾突出,小区业主意见普遍较为强烈,对小区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为圆满地解决香樟花园小区与好管家物业存在的矛盾纠纷,并更好地形成对香樟花园小区的后续管理,特就如下问题提出申请,希望有关部门予以协调解决: 一、好管家物业服务项目遗留问题: 1、项目审计问题。好管家自香樟花园小区2009年9月建成后即入驻至2013年4月全面撤出共3年多时间,香樟花园物业管理工作均由其负责。但其在提供服务并收取物业费的同时,并未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在香樟花园的物业费用收支情况进行规范的公示。其历次公布内容均含糊不清,前后矛盾,造成了广大业主的一致质疑。因此,广大业主申请有关部门能协调解决:将相关帐目即日起予以封闭,并聘请第三方权威机构对好管家在负责管理香樟花园小区的账目进行全面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相关聘请费用由好管家和香樟花园业委会共同承担。 2、多收取物业费及装修押金的退款问题。好管家在征收物业费时,多收取了部分香樟花园业主的2013年物业费,经过初步统计目前共涉及23户业主,42210元。(详情请见附件1:好管家物业公司香樟花园应退物业费清单)好管家于撤离前还收取了部分新装修业主数额不详的新房装修押金,因此香樟花园广大业主要求有关部门协调,由好管家物业公司出具具体的物业费和装修押金退款通知张贴于小区主要出入口及楼道公示栏,明确告知广大业主具体退款事项的办理程序,办理时间和办理地点等信息,并及时公布退款明细。 3、关于门禁安防系统维修、“三年一次”楼道粉刷和业主房屋质量售后维修的问题。经物管人员检查,发现小区多处门禁安防系统存在较严重的损坏情况,公共楼道及墙体发现较多裂缝、渗漏等情况。还有为数不少的业主房屋、门窗、墙体出现雨天渗漏、玻璃漏气、墙体裂缝等各种问题,物业在接到报修后未能及时同地产开发公司进行报告,导致很多业主入住数年后都未能得到解决。这是好管家未能及时尽职尽责地履行维修义务,未能兑现其六星级物管承诺的后果。因此广大业主申请有关部门能协调解决:对小区门禁安保系统等公共设施存在问题由好管家负责完成修理,相关费用由好管家服务期间已收取的香樟花园物业服务费专项支出。三年粉刷一次公共楼道是好管家物业六星级物管服务的承诺,也是无锡和江阴有关物业管理文件里明确规定的物业服务公司必须履行的义务,但2009年9月至今,好管家在三年多时间里未进行过一次粉刷,香樟花园广大业主一致要求好管家履行其六星级服务的承诺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聘请具备相关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对香樟花园全部公共楼道及墙面进行粉刷。相关费用由好管家服务期间已收取的香樟花园物业服务费专项支出。(详情资料请见附件2:江阴市香樟花园公共墙体问题,香樟花园业主住宅问题) 4、广告费移交问题: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法规规定,小区公共部分的广告费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在好管家物业服务公司管理香樟花园期间,好管家物业同分众传播、奥达传媒等广告公司签定了小区公共空间广告投放合同,并实际投放了相关广告,取得了实际收益。但其在办理同业委会移交过程中并未移交该项目的全部合同及收入明细和广告款项,并且从未向广大业主公示该项目的收支细节和清单、票据等信息。因此香樟花园广大业主申请有关部门能切实解决目前好管家物业占用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资金的问题,及时返还相关资金至业主委员会公共帐户,并将三年来的全部广告费收入的清单和票据在小区主要出入口、楼道公示栏进行公示。 二、香樟花园自主管理后,业委会法人主体资格认定的问题: 经过香樟花园业主大会全体投票通过,决定实施物业自治管理,管理主体为小区业主委员会,这是小区全体业主的民心所向。这种全新的物业管理模式,它的稳定运行是建立在地方政府切实指导、热心业主的无私奉献和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基础上。为更好地为小区业主提供服务,同时公开透明地运用好小区公共资金,香樟花园业主委会发动广大热心业主志愿者多方面请教,全方位调研后,通过打破常规、集思广义的办法,初步制定出了一整套居民自组织管理体系,初步建立了一个较为公开透明、权责明确的参事议事体系,为今后进一步深化居民的自我管理奠定了基础。(详情请见:香樟花园业主委员会关于物业自治的若干文件) 在深化体系组织建设中,业主委员会也遇到了体制和机制上的难点,由于目前没有法律法规明确地界定出业主委员会的组织机构类型,以及相关机构认证管理办法的缺失,导致业主委员会在进行小区具体项目,如公共帐户设立、聘用人员、项目发包、合同签定等关系到小区具体物业管理事项中缺失必要的法人资格。因此香樟花园广大业主申请有关部门能通过管理体制创新,切实解决香樟花园业主委员会法人主体资格认定的问题。 三、要求协助香樟花园建立区域警务室的问题 香樟花园地处江阴市城东城乡结合部,周边人口密集,流动人口多,人员情况复杂,深夜非法飙车、节假日盗抢案件屡有发生,为了更好的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保护好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持好香樟花园、新机关幼儿园周边的安全秩序。广大业主申请有关部门能于香樟花园合适位置设立区域警务室,增加周边治安监控探头,加强小区周边地域的治安管理。 以上申请经香樟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在征求广大业主意见后讨论通过,旨在进一步加强香樟花园小区物业管理,提升小区居民生活质量,维护居民切身利益,望有关部门能予以高度重视,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营造安居乐业的祥和氛围,小区业委会、监事会及楼代表将全力以赴建设维护好香樟花园,争做物业管理模式创新的示范区,为滨江花园城市建设添光彩! 香樟花园业主委员会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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