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香樟业委 于 2013-5-11 15:50 编辑
江阴香樟花园业主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居民小区的有关物业法律法规及香樟花园实行小区物业自治的特殊实际情况,经过集体讨论决定,香樟花园业主委员会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1、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拟定业主公约草案和业主委员会章程草案。 3、建立物业服务中心管理体系,做好对聘用人员的考核监督管理工作。 4、审议物业服务中心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5、审议监事委员会、财务理事会、慈善义工理事会业主提出的提案,并形成决议执行。 6、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监督保洁、电梯、绿化维护等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7、监督共用设施设备的合理使用。 8、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员员出席,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
二、机构构成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为保证小区物业自治顺畅和公共资金公开透明,香樟花园业委会设4个机构。 (一)物业服务中心 负责小区内保安、保洁及公共设施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小区年度物业工作计划,编制年度工作预算,制定相关提案上报小区业委会审议。负责做好保安、物业人员的人员管理及保洁、设备等外包项目管理,制定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协助财务理事会做好各类费用的收入和支出管理,报批手续。 (二)监事委员会 负责召开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例会,听取其的报告,指导其做好小区保洁、保安、设备维护等日常性事务管理。负责收集各楼代表反馈的业主诉求和建议。根据具体问题制定业委会会议提案,提出问题原因,调查结果,并制定出解决办法,向小区财务理事会提请预算申请。 (三)财务理事会 负责小区公共财政收支预(决)算和小区固定公共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小区内公共性收入如广告费、车位费、物业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对小区物业项目资金的财务核算和审计监督;负责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的财务和物业聘用人员工资发放工作;根据小区业委会决议,办理相关财务手续。 (四)慈善义工理事会 负责制定慈善义工理事会章程及执行细则。负责小区慈善义工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协调、对接、总结、宣传工作。负责小区内广告版面公益广告内容的编辑、整理工作。负责小区物业服务人员好人好事评比表扬的材料收集、整理工作。负责小区慈善义工项目的提案编写,及优秀慈善业委委员、监事会委员、楼代表、业主的考核评选工作,并根据业委会决议执行慈善义工志愿者活动。负责同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益活动对接及响应。负责对小区慈善义工理事会理事会下属的慈善小组、义工小组、爱心绿丝带车队小组等业主自组织进行系统管理和业务指导。 三、人员情况 业委会全体成员除物业服务中心聘用人员外,均属于热心业主志愿者(不领取工资)。根据前期业委会选举结果 香樟花园业主委员会共 9 名。 业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监事委员会共 7 名,监事委员会设轮值主任,每月轮换。 财务理事会共 8 名,设财务执行会计 2 名,业委会委员 2 名(兼),监事会委员 2 名(兼),业主代表 2 名(选),除执行会计外,其余代表介采用每月轮换。 物业服务中心人员配备: 职业经理人 1 名,全面负责香樟花园物业服务中心工作;副经理2 名,主管保安、保洁,协助经理做好物业服务中心工作;客服3名,负责客户服务、收费以及一些文档资料;工程部2人,负责小区日常维修,其中一人必须持有电工证;监控中心3人;保安15人;。 以上所有聘用人员均希望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基本报酬采用底薪+租房补贴+岗位津贴,设立季度考核奖和年终考核奖。季度考核奖由监事会召开季度考核会议对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年终考核奖由业主委员会举行全体业主物业考核评测,依据评测结果进行考核。 慈善义工理事会,设会长(召集人) 1 名,全体业委会委员、监事会委员、楼代表均自动成为慈善义工志愿者库成员,根据活动要求进行人员配备及组织。小区业主也可自主报名参加各类慈善公益活动。慈善理事会根据义工志愿者活动表现,给予嘉奖,在小区电子屏或公示栏进行事迹表彰。 香樟花园业主委员会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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