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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为已婚女儿买房,房产证上不写女婿的名字,女婿将来可分得产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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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1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哆锐眯 于 2013-2-21 08:58 编辑

本人代小区一阿姨请教各位专家:
   阿姨家打算买房,房产证上写女儿的名字,但阿姨一听说,这样属于女儿婚后财产,女婿也可以分得一部分,阿姨就有点……所以想问问,阿姨出资为女儿买房(全额付款不贷款),女婿的名字写与不写一样不一样。
发表于 2013-2-21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领结婚证后买的应该是属于婚后财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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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1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指定赠与某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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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1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懂。如何指定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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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1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丈母娘心里想着啥?女儿可能离婚?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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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1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赠与的税也不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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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1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领结婚证后买的房子都算夫妻共有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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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1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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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1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写不写女婿名字,结果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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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1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也就是说,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有两个人的名字,这套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证明是单方父母全额出资的,也改变不了所有权归属,只是一个债权债务关系的确认。一旦离婚析产,这部分出资会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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