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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计生委:夫妻无法证明婚育状况可据承诺办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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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4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计生委12月3日发布通知称,流动育龄夫妻可在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通知称,流动育龄夫妻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下,受理地可依据当事人的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
发表于 2012-12-4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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