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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交通部:今年中秋节视同国庆 高速路将免费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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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7 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5日,交通运输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全力确保今年国庆节长假期间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平稳有序实施。今年中秋节与国庆节连休,按照实施方案规定,中秋节当日应视同国庆节连休日实行免费。据此,今年国庆节小客车免费通行的时间统一明确为9月30日零时至10月7日24时。

       交通部要求,各地不得擅自扩大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车辆的范围。在重大节假日小客车免费通行期间,各地高速公路收费站(点)仍应实行“入口领卡、出口收卡”的收费管理模式。实施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的收费车道,应继续开通运行ETC专用车道并确保小客车在免费期间显示通行费交费金额为零。

  交通部还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公路管理机构综合施策,因地制宜,在全力做好小客车免费通行的同时,积极做好公路交通保畅通工作,避免出现严重的交通拥堵现象。
一要合理利用现有收费车道。各公路收费站点遇到车流量骤增时必须增派收费人员,开通所有收费道口,必要时还应及时调整上、下行方向的收费车道。对于交通流量较大且有条件的收费站,要尽可能统一在收费广场的左侧设置重大节假日小客车免费专用通道,实现收费车辆与免费车辆分车道通行。

  二要做好收费站广场的交通疏导与秩序维护工作。提前进行交通疏导和分道行驶,避免交费车辆和免费车辆在收费站广场混行并频繁更换行驶车道。严禁车辆在排队进入收费站前加塞、随意变更车道,并督促车辆通过收费站后快速驶离收费广场,禁止车辆在收费广场附近停车、等靠。

  三要加强公路交通信息发布与交通诱导工作。及时发布公路路况、公路气象、交通管制、小客车免费通行等相关信息,引导车辆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时调整出行路线。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沿线的可变情报板、电子显示屏等,及时发布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的有关政策措施以及相关注意事项。各公路收费站要在收费广场前的适当位置设置临时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诱导设施。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对主要运输通道省际交界处经常出现严重交通拥堵以及实施高速公路跨省联网不停车收费的区域,各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跨省联动协调机制。要加强与收费公路沿线人民政府、公安、医院、景区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今后每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及其连休日期间,在收费公路上行驶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将免费通行。但是“中秋节”、“端午节”不在重大节日免费之列。据山东商报报道,交通部表示,主要是根据出行人数确定的。
发表于 2012-9-7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政府为了刺激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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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8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情,就怕堵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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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8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不要堵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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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8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线网络 发表于 2012-9-8 16:37
最好不要堵车啊

有得有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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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9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假期开车去哪里呢,怕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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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9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防堵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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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5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免费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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