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 星期二

510房产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2238|回复: 14

[KFS物业互动] 低层住户要不要交电梯使用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2-12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3元/平米中是包含电梯使用费的吧?那么住在1-2层的住户是不是要交这笔费用呢?平常我们根本使用不到电梯,那这笔费用是否可以不交或者少交?请物业给个明确说法,我觉得现在太不合理了,应按耧层收费.
发表于 2009-2-12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楼主(如意) 的帖子

上次看见个新规定,可能就是对底层用户的,好像好像哦,不要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12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精选案例:

魏先生在一幢带电梯的小高层楼盘中选购了一套位于底层的商品房。魏先生入住之后,小区的物管公司在收物管费时要他与其他住户公摊电梯运行维护费用。魏先生认为自己住在最底层,从来不用乘坐电梯上下楼,物管公司要他分摊电梯使用运行所发生的费用显然是收费不合理。魏先生为此咨询律师:他有权拒绝交纳电梯维护费用吗?

律师出马:

像魏先生这样的高层住宅中的底层住户,在没有特殊约定的前提下,应该与其他楼层住户一样,承担电梯运行维护费用。这项费用之所以公摊、共担,是因住宅电梯的产权人共有性和其相关物业服务的公共性决定的。
一.住宅电梯是住宅区域内全部产权人的共有共用财产
一幢住宅,按所有权可划分为两部分,即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专有部分是指各产权人独立使用的单元空间,共有部分是指不属于单个产权人所有而供全体产权人使用的空间、部位、设施和设备。共有部分的产权属全体产权人所有,供全体产权人使用,不能分割给各产权人。高层住宅中的电梯系统属于共有部分中的共用设备,为全体产权人共有共用。
二.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电梯运行服务属公共性服务
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一般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保洁、保安、绿化、房屋及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等公共性服务以及应个别业主要求而提供的特约服务。按照我国现行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住宅专有部分由产权人自行负责维护管理,住宅共有部分由物业管理企业统一负责维护管理,其费用由全体产权人分摊。显然,电梯为全体产权人共有共用的性质决定了其运行服务不属于部分产权人享受的特约性服务,而属于公共性服务,因此,有关物业管理收费办法规定了住宅电梯的运行维护费用应由全体产权人分摊。

特别提醒:

客观地说,一幢带有电梯的楼盘,其全部业主实际都是电梯运行维护管理的受益人,都能获得自己所有的物业的保值与增值。但相对而言,高层住户除获得物业的保值与增值外,还必然地获得了电梯运行维护管理所带来的上下方便,直接地享受到了电梯运行维护管理方面的服务。而底层住户因电梯运行维护管理而受益的程度相对要小。但是,即使底层住户基本不使用电梯,电梯的运行维护成本也不会因此而降低。电梯的运行维护费中,修理费、保养费和人工费占主要部分,只有电费会因乘梯人数和升降次数不同而略有不同,但是这种差异相对电梯整体运行维护费来说是微乎其微的。如果底层住户以不用乘电梯为由拒绝交纳电梯运行维护费,势必引起一系列的反应,其他楼层住户也都可能以不需要电梯服务为由,拒绝交纳电梯运行维护费,结果必然导致没有人交纳电梯费用,电梯服务因此而停止,业主们对物业的保值和增值目的就无法实现,可见,最终是业主大家的利益遭受损害。所以说,在有关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中,规定电梯运行维护费用由全体产权人(含底层住户)分摊、共担的规定是比较合理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12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新规实施
对老百姓关注的电梯收费等问题,新规有了明确规定。
事实上电梯起始层住户是否要缴电梯费用,此前一直没有明文规定。引来纠纷多多。
新规定指出,电梯到达起始层的用户,如关相关合同未约定缴纳电梯使用的,则入住后无需缴纳此项费用。
摘无锡日报发布日期09年2月6日可查阅相关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12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楼(凯圣威) 的帖子

谢谢,凯老大,就这文章,我找了好长时间没找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12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4楼(公主妈妈) 的帖子

别客气举手之劳,能让业主了解一点信息,一起掌握点依据俺也高兴的哇。 [s:207]  [s:207]  [s:20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12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不了几年还会出现电梯更新费的纠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12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底层是不要交电梯费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12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燕双飞,你是什么角色?要收物业费了,你回帖很快,17单元的架空层,你怎么连句话都不敢说?!自知理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12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如何是好啊?
我个人意见,先撇开相关规定不谈,有钱么就交点,没钱么就不交,很简单..

到时用个二三十年的,电梯需要更新的时候也是一笔大费用撒,说不定到时候我们都不在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jy510 Inc. ( 苏B2-20110487号, 苏ICP备12000824号-1

GMT+8, 2024-5-7 22:28 , Processed in 0.091889 second(s), 39 queries .

Powered by 510房产论坛

© 2001-20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