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偿还无锡地区公积金贷款 1、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 3、购房借款人配偶或同户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办理该项业务时,除提供以上资料外,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或户口簿。 二、转账偿还商业购房贷款 1、购房贷款合同。 2、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3、购房借款人首次办理该业务时,由贷款银行出具的至办理该业务上一个月的还贷情况依据(包括借款人姓名、贷款账号、贷款余额等由电脑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书面依据)。 4、购房借款人再次办理该业务时,由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情况依据(包括借款人姓名、贷款账号,上次办理该项业务时所提支公积金一次性全部还贷的记录、贷款余额等等由电脑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书面依据)。 5、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承诺书(办理还贷业务时在公积金中心填写)。 6、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 7、本人身份证 8、购房借款人配偶或同户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办理该项业务时,除提供以上资料外,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或户口簿。 注意事项: 1、偿还购房贷款的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余额。 2、每年办理一次,四月或十月办理。 3、中心出具转账支票(江阴工、农、中、建、农商行不再开具支票),由职工交至银行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职工不得进行套现或分期偿还,否则中心不再为该职工办理偿还购房贷款业务。 三、提现偿还异地(无锡地区以外)购房贷款 1、购房贷款合同。 2、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3、购房借款人首次办理该业务时,由贷款银行出具的至办理该业务上一个月的还贷情况依据(包括借款人姓名、贷款账号、还贷前一年内的还贷明细、贷款余额等由电脑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书面依据)。 4、购房借款人再次办理该业务时,由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情况依据(包括借款人姓名、贷款账号,上次办理该项业务时所提支公积金一次性全部还贷的记录、贷款余额等等由电脑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书面依据)。 5、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承诺书(办理还贷业务时在公积金中心填写)。 6、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 7、本人身份证 8、购房借款人配偶或同户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办理该项业务时,除提供以上资料外,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或户口簿。 注意事项: 1、偿还购房贷款的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余额。 2、每年办理一次,四月或十月办理。 3、借款人未遵守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全部用于偿还贷款的承诺,中心不再为该职工办理偿还购房贷款业务。 四、公积金贷款委托还贷(包括逐年和逐月) 1、购房借款人本人身份证。 2、购房借款人配偶办理该项业务时,需提供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 五、商业性住房贷款委托还贷(包括逐年和逐月) 1、购房借款人本人身份证、住房贷款合同。 2、购房借款人配偶办理该项业务时,需提供身份证、住房贷款合同、婚姻关系证明。 委托还贷注意事项: 1、逐年还贷:公积金贷款在每年11月份自动划转偿还贷款本息,商业性住房贷款在每年5月或11月自动划转偿还贷款本息,划款金额不得超过剩余贷款本息之和。 2、逐月还贷: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不包括新职工住房补贴)中必须保留逐月还贷委托协议签订之日前,最近一个月的住房公积金月实缴额的12倍的余额。 3、委托还贷业务只针对借款人及配偶。 4、委托还贷的申请和撤销都必须由本人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