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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江阴地区房屋契税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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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8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商品房契税税率根据合同签订时间确定:
2010年10月1日以后:购买144至90平米之间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按1.5%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其它情况,一律按3%征收契税。
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之间的:普通住房税率为1%,非普通住房和非住宅税率为3%;
2009年5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之间的:普通住房税率为2%,非普通住房和非住宅税率均为4%;
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之间的:普通住房税率为1%,非普通住房和非住宅税率均为2%;
1999年8月1日至2008年11月30日之间的:普通住房税率为2%,非普通住房和非住宅税率均为4%;
1997年10月1日至1999年7月31日之间的:税率均为4%;
1997年10月1日前的:税率均为6%;
2008年11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之间的:首次购90平米及以下住房,税率为1%。  
契税窗口: 86415195

普通住房标准:
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小区容积率在1.0以上、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价格1.44倍以下;  
产权登记费:住宅为80元/套,非住宅为550元/基本登记单元;
交易手续费:住宅:免交,非住宅:5元/平方米;
配图费:20元/套;
住房局窗口: 86415006

商品房税费计算器
http://www.jy510.com/sygjs.php?mm=spfsfjsq
发表于 2011-12-19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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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9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岂不是有出入了?
浦江交房通知上貌似2010.7.1~9.30普通住房是2%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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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0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楼(阿潘) 的帖子

这个是我在房产网上面找到的,就是我上面的那个计算器的右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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