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 星期三

510房产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193|回复: 4

[综合类] 武汉婚前房产证加名征4%契税 称合乎国家法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8-28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武汉市房产交易中心介绍,该市对房产证加名的征税方式和办理手续是按“赠与行为”对待。夫妻双方约定各自持有该套房产的份额后,首先需要先办理公证手续,再请专业评估公司对

需要加名房产的市值进行评估,照赠与房产的手续办理。此过程中,需要缴纳契税,具体计税方式为“加名方持有房产的份额×加名房产评估出来的市值×婚前房产契税税率4%”。

按照这一规定,如果市民婚前购买的房子现值100万元,要加上妻子的名字,双方约定各享有50%权益,妻子获得50万元,按照这50万元的4%征税,需要缴纳2万元。公证费用是根据房子

的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收费70元。


短期内不会全国推行
 楼主| 发表于 2011-8-28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税务总局:房产加名征契税暂不全国推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28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共产党万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28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万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30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D永远是英明神武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jy510 Inc. ( 苏B2-20110487号, 苏ICP备12000824号-1

GMT+8, 2024-11-20 01:22 , Processed in 0.730954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510房产论坛

© 2001-20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