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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一碗炖蛋

[KFS物业互动] 保安说话稍微注意点语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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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9楼(我爱饭米粒) 的帖子

我也这样认为。
物业要面对的是每个业主,业主间的要求也各不相同,就是说一对多(包括每个业主的多项选择和要求),物业要选择好能够满足給位业主的各种要求确实是比较难的,这也是一道比较难做的多选题。做好这道题就要有一定的技术+艺术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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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确实认为创智的物业服务很好了。
百姓,百条心,有些规章制度什么的不一定做到面面俱到,大家理解理解吧。
最近也经常去阳光国际啊,东方大院的所谓的高档小区,亲眼看见的服务不见得比创智好,而且小区大乱糟糟的,有点事,物业根本没空鸟你业主,而且也不可能及时的处理和解决。
希望大家多些宽容,物业也能给予我们更加贴心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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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s:501]有仇富心理就没好语气也别指望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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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2楼(学会容忍) 的帖子

保安根本不会上这个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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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小区的保安每次进出都是微笑服务,从我个人角度来讲,我们小区的保安还不是差劲到没有素养。我们的支持才是他们进步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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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谈谈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的关系

  其实,这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尽管有“平等说”,“保姆说”,“共建说”……,似乎又都不能合理的解释物业管理纠纷中的各种关系。

    因此,我觉得用另外一种更加形象的比喻来解释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的各种关系,可能更利于理顺各个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即利于物业管理企业清晰问题所在,也利于业主理解物业管理企业活动的特点。最终实现互相谅解,互相协助,共同发展的目标。使业主们的物业保持良好状态,广大业主享受到物有所值的服务和照顾,物业管理企业稳定长久的发展。

  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的关系,用“一家人给另外一家人打工”的字眼解释看来更确切。这里的关键词不是[打工],而是[一家人和另外一家人的关系]。

  业主一家人,姑且称作这一大家人都姓业,是全体业主的集合。家长是业主大会以及其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这个大家庭,家长说了算,而不是某个家庭成员或者某少部分家庭成员说了算。

  物业管理企业一家人,这一家人姓物,是全体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集合。家长是物业管理企业本身,是个法人。物业管理水平是这个家庭成员各个岗位工作的综合体现,某一个人干的不好,[事实和情理均衡的看]则是一种现象或表现,就像我们业主这家人中也有差的一样。因此,犯不上动辄对这一整家人发火。

    参考上述关系,我们就可以把小区内的纠纷做如下总结,即无非就是业家和物家两家人之间的关系和业家人中家庭成员和物家人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   两家人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业主这家人,无论如何是要找个姓物的一家人来帮工的。这两家人的家长,都是法律意义上的人(称“法人”),而非某个普通人。这两家的关系,是靠《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中的约定来维系的。业家人提供房屋,给物家人用;提供现金给物家人,用于对业家的家产的管理和维护以及业家正常生活秩序的保障。而物家人就是利用自己的专业机能和业家人提供的资金,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的要求完成上述工作,并从中获得酬劳。从这个层面上说,就是我们一般物业企业喜欢强调的“平等说”。

     可是,物业管理活动,除一部分外,很多都发生在物家的某个家庭成员对业家的某个家庭成员的服务中。而最容易产生纠纷的恰恰来自于此。用俗一点儿的话就是“两家孩子之间”的事儿。

     而业家孩子们和物家孩子们之间是没有契约关系的。业家成员要依靠自己的“家法”,即《业主公约》来规范行为,而且业家的家长甚至还委托物家,当发现有业家淘气的孩子违反家法的时候,要出来制止。而物家所有家庭成员的行为规范,除有国家对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管外,企业内部还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当然,物家的家规家风好不好,可以从他们家庭成员是否有家教中看出来。从业主角度,更愿意强调这种关系为“保姆说”。

   其实,说来说去,两家人谁也离不开谁。我们应该理性的看待和分别处理双方家庭成员的错误和两家之间的关系。成员之间的,应该互相理解,谁家没有淘气的孩子呢?谁家的孩子又不淘气呢?犯错误,改了就行了,造成了损失,赔了就行了。别因为孩子之间的事情,而闹得两家不和。当然,物家在小区中没有房产,如果两家要分开,肯定是物家搬家走人。要么流落街头,要么妻离子散。因此,业家人就更应该明白物家人是多么需要这份赖以维持生命的工作。他们大多是想作好这份工作。可人家刚刚从农村上来,对咱城里人要有个适应的过程。咱们城里人也要诚心诚意的告诉他们咱们的要求。

   (纯属调侃)如果能来一个不是从美国哈佛大学家政系毕业就是英国剑桥管理系毕业的一家人当然好,可咱也付不起那些洋人的工资呀。咱中国的物家人的综合水平,就是目前这个德行。他们还指望着通过咱们的批评和教育逐步提高呢。因此,从这个角度说“共建说”是符合中国目前实际状况的比喻。


    实际上,双方的利益是共同的,是一种合作伙伴关系。一方面,物业管理企业靠提供优质服务,换来业主的经济回报,使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活动能够持续有效的进行;另一方面,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有效的检查监督职能,使物业管理企业不断地改善服务质量,提高经营水平,树立新的管理理念。而业主在享受到优质的服务的同时,由于良好的物业管理环境,使其物业得到了保值与增值。

物业公司和业主需要多沟通才能够更少出现信息与权益的模糊存在。
建议1.....   建议2 .....  建议3 .....  建议4....  建议5678.... 就不多说了[纯属个人愚见,欢迎大家指正和拍砖,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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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到底都是平等的关系,只不过工作性质不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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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可是上帝,因为我们叫了物业费的![s: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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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7楼(天地一员) 的帖子

[s:498]  [s:498] 哈哈,哥们,这话一出,又得被讨论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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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s:541]  [s:541] 但作为我个人觉得,我们要求还是要有的,有了要求,才会有进步,小区才会更和谐,更何况是这个门铃这么小的服务!由此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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