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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业主朋友们,作为中奥物业的一员,我觉得我需要对楼主发表的意见做以下申诉:
1.被栏杆砸:对此,我司深感报歉,我司已对门口安管进行系统培训,严格要求操作流程,但此事发生后,我司人员也有电话向您致歉,如果您不能理解,我们只能深表遗憾;
2.卫生打扫不干净:我司在卫生管理方面确实还需加强,很高兴您能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在此也向您说明一下,小区保洁只负责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洁,您家的生活垃圾还麻烦您以后主动放置单元楼下的垃圾桶内,请不要再将垃圾放置于您家门口电梯处了,这样即影响您生活的不便,也会将您的个人的素质大打拆扣;
3.小区灯火不明:小区内现入住业主并不多,未入住及未使用的住宅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规定,只收取70%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在不影响业主生活的情况下,我们尽量做到节能降耗.作为小区的物业管理方,我们也希望能给广大业主营造更好的生活环境,希望广大业主能给予理解.
4."唯自然"发传单:对于发传单人员进入小区一事,也是因小区内有业主需要做纱窗,只是此人在完成业主需求后,私自违反小区规定,在其他楼层发传单,在我司接到您的投诉后,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到现场,并陪同您一起查监控,同时在找到肇事者后,您的反应及言行表示您和他关系非浅,还表示是误会一场,事后,为了对所有业主负责,我司要求此人向您赔理道歉,并撤除所有广告,请问闾先生,您还需要何种解释,您才能满意,如您对此结果不满意,当时在现场您又为何不提.
5.电动车充电:我司已多次在电动车充电处\\单元门禁等位置张贴电动车充电须知,在这里我也有一疑问,您所谓的35元/月的电动车管理费,您是从哪里得知的,在此声明,电动车充电费为25元/月,而此项收费并不是您所谓的管理费,是电费,请问蔡女士\\闾先生,您家的电动车充的是空气吗?并且此处电费是算在小区的公共能耗用电,但是电动车却是您私人的,难道您要小区的所有业主为您平摊您家电动车的充电费吗?
我相信业主朋友及广大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以上回复,纯所个人行为,如有不敬之处,还请谅解,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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