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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无才女子

[KFS物业互动] 如果我是物业,我请问一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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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楼不正常人于2011-01-17 10:47发表的  :
我就想问一下,物业的合同到期没有?如果到期了,是和谁签,业委会?这样的业委会有资格代表业主签吗?物业还有资格签合同吗?
现在的业委很好啊,至少在做事情,我认为比不为大家做事情,还对别人做事的人天天在这里说这个不好那个不好的强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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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楼(不正常人) 的帖子

你没看到一开始不让进的时候,大门口堵的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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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4楼(不正常人) 的帖子

物业合同当然和业委会签订,业委会是代表业主的唯一合法组织,不和大家选出来的业委签订,难道还会和你论坛签?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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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8楼(无才女子) 的帖子

那我不讲道理吧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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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8楼(无才女子) 的帖子

就你的姿态,到哪都做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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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4楼(小甜饼) 的帖子

低调 她没说自己是物业 只是暂时把自己定义成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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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5楼(贝贝.) 的帖子

我的问题是:我们物业应该怎么办?

喏,他自己这样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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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6楼(小甜饼) 的帖子

这是个大问题  脑力劳动者比体力劳动者的社会报酬要多点 要是光让别人想办法 自己实施的话 就把自己定义在执行者的位置上 那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换名字 叫小区设施维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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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2楼(无才女子) 的帖子

1、对于您(假如你是物业)来说,现在的业委会正合你意,业委会确实做了很多事,但大部分都是为你物业做的。把一碗水端平看看,业委会到底为业主们做了多少事?做了多少正确的事?做了多少公平的事?为谁做事,谁当然要说好了。你说业委会做了不少事情,那么请您列举出来,做过哪些,哪些做得好。列举出来让大家评判一下。
2、不是我们不为大家做事,当其位,谋其责。身为业委会成员,身为物业,就应当为业主们谋事情,不在其位,不谋其责。在其位,谋其责,这道理你应当懂吧,既然大家选出来做业委会成员,不做事就说不过去了吧。我们不在其位,怎么为大家做事情?业委会是受业主监督的,我们为什么不能指出这个不好那个不好?
3、你说车位问题解决的很好,一开始不让进的时候,我看见了大门口堵的车子了。但我更看到了,现在不让进的时候,门口道路两边停了那么多车子了。更看到了还是有堵门的车子。而且也看到了没卡也能进小区乱占别人车位的车子,而物业却没有任何行之有效的措施。那么,请问,这个又做何解释?要一视同仁。
4、物业和业委会签订合同,不是和我签,更不是和论坛签,这个傻子也知道。你还真是无才,难道你没看出来我说这句话的意思吗?我的意思是,如果业委会和物业签合同,相信广大业主是坚决不同意的,虽然业委会代表了广大业主,但任何事情都没有征求广大业主意见,更没有开过业主大会,所以此合同签订了广大业主也是反对的,如果走法律程序,那么这合同就是擅自代表业主意向,是无效的。我的意思还有一个,就是,物业,合同你也不要厚着脸皮签了,如果识趣的话,早点收拾东西离开港城名邸吧。
5、当然,我也不会一棍子打死物业。小区的保洁工作还是值得肯定的,做了什么没做什么,业主们的眼睛是雪亮的,不会冤枉一个好人,更不会错放一个坏人。

以上所说的,是针对“假如你是物业”所说的
你既然对我前面所说的提出反对意见了,那么,请你对我这五条也提一下反对意见,如果我说错了,我虚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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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才女子是物业主任吧?口气倒挺象的,这样的态度别说做物业管理,什么事情都做不好。亏的不正常人好耐心,看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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