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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故事] 建设局说:新华三村确未通过消防验收,责任在阳光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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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2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站】新华三村移交商品房已经有5年,至今消防未通过验收
诉求编号Web1010100013
诉求标题【网站】新华三村移交商品房已经有5年,至今消防未通过验收
提交日期2010-10-10 12:22:28
内容新华三村移交商品房已经有5年,至今消防未通过验收,不知道建设局对于自己的渎职行为是怎么弥补的?呼叫中心你不要转到消防大队去,不能验收不是消防大队的事情,是开发商江阴利昌房产故意隐瞒,主管建设的单位江阴市建设局未认真审核,导致消防不合格的商品房进入市场。5年了,这个人命关天的消防问题居然还没有整改解决,如再没有确切的验收答复,将发到其他网站。
问题类型求助
签转日期2010-10-11 14:34:24
签转意见请建设局; 在 2010-10-25 14:34:24 前回复。
领导批示
回复日期2010-10-20 17:46:02
回复意见
建设局:
tang先生您好,接你投诉后,我局开发办与开发单位阳光房产进行了联系。问题如你所诉,新华三村确未通过消防验收。据了解,该小区交房时为2005年左右交付,当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文件(国发【2004】16号)《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文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385项)中的第83项,即综合验收。

  开发商缺乏商品房应与小区配套设施同时建设、同时交付的意识,当时在综合验收取消的情况下,没有部门对小区竣工交付使用的配套设施进行把关验收,故该小区未通过消防验收就进行了交房,导致了遗留问题至今。

  新华三村的消防验收问题,政府非常重视,高市长为此已和开放商、消防部门进行了多次协调,责任在阳光房产,责令阳光房产按消防要求进行整改,消防部门进行监督。

  据了解,阳光房产对该小区已进行了大量整改,现在存在当时的建设标准和现行的消防法规不一致,还有小区的消防通道居民占用等问题影响消防整改和验收,开发商和消防部门正在沟通协调中,具体可向消防部门咨询。(建设局 于 2010-10-19 14:59:34 反馈)

发表于 2010-10-23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甚么都是历史遗留!
政策的太多留白致使对商家的毫无约束,那是病根;房价的离奇昂贵导致让业主的无奈接受,这是现实;政府的无数推诿显现对民生的极端漠视,只有憧憬。

一直没有通过消防验收,自是个非常严重的隐患。另外在小区的路上,邻居们在狭窄的道路上“有序停车”,也是大为不妥。有个“万一”,难免会有不堪设想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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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3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阳光集团,这几年靠房地产开发,赚的已经是天文数字了,却对原来犯下的错还是这种态度,真是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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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3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愤怒  [s: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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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3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如此,本人表示震惊,对利昌房产表示严正抗议,强烈谴责。[s: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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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3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NND,到最后出了事都是阳光的责任,不要现在推诿。我们2村好像没有听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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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4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便当,买通消防便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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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4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住了这么多年,居然存有这么严重的安全隐患,真要有个什么事谁来对此负责?!!![s: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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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4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村居然没通过消防验收,不知道我们2村通过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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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4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8楼(小悠) 的帖子

一个娘胎里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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