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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拈花浅笑

[KFS物业互动] 物业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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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9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43楼(蓝胭) 的帖子

我觉得她从第一个帖子开始说的话并没有不对,呵呵,还是比较中肯的[s: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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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9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9楼(甲先) 的帖子

对于甲先之流我不想多说什么,只觉得和这种人住在一个小区为耻.过分的话我也不说了,先哥,当你一根手指指着别人的时候,有三根手指在默默的指着你.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都是上过学的,别老整的自己像蓝博,,况且你也没有史太龙那强健的肌肉!有机会多照顾照顾家里,别有事没事的出来乱叫,小区里的喇叭声已经够吵了,您就积点德好不?谁不想睡个好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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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0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46楼(飞火流星) 的帖子

有所指责也就罢了,进行人身攻击,那我也对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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