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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锦绣天成房价  有没有变相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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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1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20日,江阴市物价局发出通知《江阴市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规则》,通知要求“商品房销售价格全面实行“一价清”制度。凡按规定列入开发建设成本的各类设施、设备费用,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基金等各项政府规费不得在价外另行收取”。本规则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签订售房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之后签定售房合同的一律执行本规则。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则相抵触的一律以本规则为准  新签合同的请关心一下政策调整是否受惠给了买房人?
发表于 2010-5-31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话我们6.1之前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会吃亏点啊???
懂的人解释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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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1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复杂,有看没有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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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31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购房合同中有条款说  如政府收钱当日,如有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  执行调整后各自的费用,是否为执行一价清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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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1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变形收钱!
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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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1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楼主(少侠) 的帖子

文件中有这样一句“本规则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签订售房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你怎么跟他交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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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1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5楼(大碗茶) 的帖子

那也就只好认了,不过具体的差别有多大,现在也搞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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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东方大院交房时的规定,业主还需缴纳的费用除物业费、契税外,还有下列费用:

公共设施维修基金30元/平方米,电梯更新维修基金30元/平方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75元/平方米。

三项合计135元每平方米。如按100平方米计算,需额外缴纳13500元。也就是说,如果6月1日后签订的合同,可以比之前签订的少交13500元,比锦绣目前所有的销售折扣价都多(全额折扣12000)。

关键是:房产商会把这笔钱加价计入现在的房价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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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期的业主很吃亏的?是该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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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5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气死了,我是5月31日签的合同[s:389][s:389][s: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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