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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S物业互动] 物业管理混乱,业主如何交纳物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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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0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物业管理法:物业服务2年以上,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布收支帐目。让我们业主对自己交纳的物管费有个知情权!!!
春江是业主的家,得到服务应该交费,服务的不好业主可以有权拒绝交纳物管费!只有这样才能由不好,发展到好,业主不希望看到不称职的物业管理,同样也不希望看到的恶性循环!大家的钱,用在大家身上,大家的钱花在为我们服务的人员身上,那才能构建和谐的小区 !我们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只是简单不交物业费。买的起房,就交的起物业费,关键是服务到位和收费合理,大家算一下,小区的建筑面积,再乘上每平米物业费加上广告和维修基金等等。再减去支出,数目大的惊人!物业:不能说你服务不好我就不交物业费,而是说我交了物业费你必须把服务做好,假如服务不好业主可以进行诉赔!同样也有权利重新选择好的物业来管理。
请物业出面回答:春江1期2010年应该不用再交物管费了吧?因为物业的收益{属于业主的收益}平均下来已经够我们交的物管费了是不是?!
发表于 2010-5-10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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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0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的生存之道就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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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0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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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1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s:390]不交物业费不给拿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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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1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刚补齐今年9月到12月的人站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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