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 星期六

510房产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楼主: 添翼虎

[公告通知] 关于星河离开JY510的公告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4-19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保持中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19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Re:回 14楼(乱花) 的帖子

引用第16楼二两白酒于2010-04-19 07:13发表的 回 14楼(乱花) 的帖子 :
汗.......夫妻也会离婚个........
"爱"才是真蒂啊.

说的很是,不爱论坛了,不离开干嘛,况且也许是论坛伤了她的心呢?夫妻之间离婚,往往也不是一个人的错。什么“公共厕所,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这种话出自论坛管理之口,无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19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论坛的决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19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3楼(阿宝) 的帖子

同意!

不管怎么说星河也是为论坛作出贡献的,现在她有了新的选择,我们应尊重和祝福她。

将来我们这些版主退出时,希望听到的是祝福!而不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19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5楼(云中迈步) 的帖子

是的,谢谢云中迈步大哥,我们尊重每个人的选择,尊重每个人的决定,

有人来了,有人走了,这个都是很正常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19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祝福星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19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了解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19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情况?
怎么看上面有些人的话风,好像星河的离开是犯了啥大逆不道的事情了?
再说要想留住人才也是要有办法的,个人付出与所得差不多要对等
要走要留请尊重星河的个人意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19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19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不是讲给某个人听的,具体无比喻,出处《疯狂的石头》。解释到此为止,任何人再枉自猜测,自己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jy510 Inc. ( 苏B2-20110487号, 苏ICP备12000824号-1

GMT+8, 2024-5-4 03:35 , Processed in 0.085311 second(s), 36 queries .

Powered by 510房产论坛

© 2001-202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