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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常来常往

[综合类] 香樟花园老年活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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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江南小雨 于 2013-8-1 20:42 编辑
常来常往 发表于 2013-7-31 18:45
回香樟人:小区自治一段时间,然后择机选聘新的物业这是上门投票时写清楚的。至于选聘新的物业,业委会是在 ...

选聘物业,根据《物业法》规定,业主大会才有选聘的权力,业委会有的只是与业主大会选出的物业签订协议的权力,听您的解释,政府部门好像做了越俎代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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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年人活动室的想法不错,但不能损坏别人的利益。新物业进驻是好事,但希望财务还是每月公开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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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 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物管中心申请一个香樟花园公众微信号,在这管理焦灼和胶着的艰难时期,发挥微信的沟通互动功能,及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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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观点和业委会不谋而合,以为只要论坛、QQ、微信或帖几张纸就能解决问题。为什么不能面对面沟通呢?目前小区这种局面,还不就是这样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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