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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江阴人008

[KFS物业互动] 房产证的问题,如果KFS不正视,会激起业主的公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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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算有所进展啊。希望能忙尽快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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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7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9楼博尚于2008-11-05 10:57发表的  :
没有谁欺负谁之说。
za我?我就在售楼处。不过友情提醒一下别za错认,另医药费要全额报销。 [s:211]

别以为就你一个人懂法律,真要闹的话看看谁最有理:


1998年7月20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已经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均相应规定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买受人)提出申请。因此,房屋买受人是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法定义务人。但由于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要的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均需由开发商提供,而且如果开发商欠缺该类文件,没能办理初始登记的话,买受人的房屋产权证是根本无法办理的。因此,《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还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从而明确了开发商对买受人申请办理产权证负有的协助义务。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又进一步明确规定了该项协助义务。
所以,开发商企业仅仅对业主办理房产证负有协助义务。但同时,为了保护广大购房人的合法权益,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根据该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购买预售商品房的在商品房交付后超过一年零九十天,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仍然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这一规定,从民事方面规定了追究开发商在逾期办理房产证纠纷中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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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7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头看到尾才知道怎么一回事,都是房产证办理延误造成的。
一句话,我们有理怕什么?而且上面的回复中不是也有业主电话给专门办房产证的说12月肯定能办好,我们又何必在这里无谓的吵来吵去?还随便砸死谁不砸死谁的,这不是我们业主该有的素质。
维护该维护的权益,我第一个站出来,可是仗着自己有点理就这样,我鄙视。
每次一上我们的论坛,看到的就是这样那样的争论牢骚,可是细细看都是牵扯到赔偿不赔偿,拜托大家别老想着钱钱钱好不,如果买个房子住就是为了没事就要赔偿,太累了!
感觉像一盘散沙,只会在问题尖端不停浇油,可是浇完油就都没隐了。
改天找家中介把房子挂上起得了,还没入住就有恐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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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8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们现在只好耐心等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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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8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问题大家出来谈谈自己的想法很正常么,有维权意识是一种觉悟,如果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就应该居理力争,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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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8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心平气和讲道理嘛
长博这么大个公司,你们还怕跑得了?
好像听说有些兄弟姐妹们是要房产证搞户口什么的,有点着急
打电话问了都说快了,没听到确切答复是有点不开心
也空可以去销售中心看看房产证办理嘛,现在程序都透明的,按照程序来肯定要时间的嘛
本来气氛很好的,不要伤了和气嘛,博尚MM也是夹在中间难做人
理解万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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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8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KFS有点诚心,业主也不会甘着急。可怕的就是办事没有时间观念,大家换位思考多点,矛盾就会少一点,理解就会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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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9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等房产证可是盼星星盼月亮啊.kfs从不出面公开回答业主所提出的问题..这是最让业主BS的.为何不能给业主一个诚信.相信广大业主也会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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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0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已经和他们负责办证的人沟通过,如果到许诺的日期没有进展,法庭上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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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0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句实在的,现在办事都是透明化的,江阴就这么个小地方,进展到哪问下都能知道的事,所以KFS没有必要隐瞒各位业主的,说12月份应该不会出错,大家就再等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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