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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封阳台事

[小区故事] 最新消息 有两位女业主因为封阳台的事情 被物业停了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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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7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乖乖不得了,物业比供电局还牛!


律师说法 物管无处罚资格
  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仅限于接受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对物业进行日常维护管理、代收代缴水电气费,无权对盗水、电、气的行为做出认定,也无权拉闸断水电,更不具备对业主进行罚款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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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住进去了,听着都一包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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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大家一起合力炒了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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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已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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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反了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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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水电是不能随便停的,尤其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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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封阳台这种事情要高市长批?
好管家,三级资质.一级收费.前期物业利润太丰厚了.
老板姓郁,新桥人,原来搞电梯安装\\维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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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东北,这样的保安早就被揍得满地找牙了。不让业主的车进小区是没有道理的。暂不说车位不车位的事情,就小区道路来说,当初买房的价格里已经包含了小区景观和道路建设配套的费用,换句话说,小区道路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不是开发商,也不是物业的,是全体业主的,在自己的地头上。物业仅仅是被全体业主委托管理小区,但不是来管理能不能让业主开车进来的问题,而是管理车辆停放的秩序。这就好比我买了个三个房间的房子,然后请了一个印度阿三做管家,结果,那个印度阿三说我家有5口人,房间太少,不让我进家门,岂不是反客为主,滑天下之大稽。正告这些印度阿三,阿三就做好阿三的工作,不要给KFS做狗腿子。

这是有人针对长江国际车位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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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啊,要死了,三级资质一级收费,向12345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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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难不成我买了东西还不能回家,我回家还要你指定谁来搬东西,我连回家的自由都没了???不觉得可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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