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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疏影

[KFS物业互动] 丽都六期也是好管家物业,高层才收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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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28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完全可以自己成立物业公司嘛,又不是什么高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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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28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9楼江南小雨于2009-09-26 12:04发表的  :
如果在预售时就明确物业公司、确定前期物业费1.8元/平方米,那倒也说得过去,购房者就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考虑是否能够承受。当初在售楼处跟销售人员谈到物业费时就是模棱两可,物业公司还未定,收费标准还没确定,大概是多少多少。
现在看来,这根本就是一种销售手段。如果一开始就明确高层物业费是1.8元/平方米,我估计会吓走一批购房者。

非常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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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8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2楼(疏影) 的帖子

的确如此,其实阳光该买房时就告知物业费收费标准,这样也可以省不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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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好管家,我劝大家不要交,因为我现在住的物业就是好管家,什么都不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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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4楼gaogao于2009-10-02 20:42发表的  :
如果是好管家,我劝大家不要交,因为我现在住的物业就是好管家,什么都不管的
看来好管家早就有口碑了。[s: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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