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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火眼晶晶

[KFS物业互动] 搞的跟文化大革命似的,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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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6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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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6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0楼剑已绝版于2010-08-26 21:15发表的  :
继续提醒会员们发表观点时注意措词,论坛这平台真的需要大家的爱护
第一次被管理员删帖[s: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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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6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支持理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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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6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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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26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1楼(日丽月明) 的帖子

请看完帖子再发表你的看法
我对其他业主的回复
别以偏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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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7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是在争取自己的权益。你是其他人也是所以就不要在这里说三道四讲别人的不是。我觉得大家的意思不是说不交停车费想停车,只不过是针对收费问题有纠葛,确实太贵。我们也要对自己的不满做下反抗的吧,怎能任他们说了就算,至少这个决定之前就应该做个民意调查搞个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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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7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5楼(火眼晶晶) 的帖子

火眼你这个拖拖,谁都看的出你在全体业主的质疑之下还说了这种违背全体业主利益的话,你口口声声要公正,要保证你车辆的安全,难道你的车停在路上就安全了吗?我告诉你:物业的名目是出租停车位,不是车辆保管费,你是得不到安全的!你这么清楚业主是产权登记人,那请问:你的房子公摊面积有没有包括小区公共用地?而这个公共用地是不是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你为了个人私利反复扰乱视听,混淆是非,那请你“勇敢”站出来和全体业主对话。你不要躲在阴暗的角落里谎话连篇。请全体业主擦亮眼睛,坚决捍卫全体业主公共利益不受侵犯,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我们决不能让这些托托再有半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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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7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6楼(白宫人) 的帖子

顶一个!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火眼拖拖的很多文章都是站在物业立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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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8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哇靠!你们这些人也搞搞的事情总是有人反对有人赞成。

这世间就是这么悲哀啊!被人家剥夺了权利还在为人家说话!真是傻二啊![s:397][s:397][s:397][s: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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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28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36楼(白宫人) 的帖子

麻烦你再看我写的,我可没有那么好的运气抽到地面的车位
我也说了,支持成立业委会,我站在理性与公平的角度上看问题,我们现在是捍卫了了我们的权益
但是等到真的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我们怎么办? 你能保证我们业主内部就没有矛盾
现在我们是团结在一起了,自己多看看中国历史,向来是忠言逆耳,江阴真正团结在一起的业委会有几个,我已经考虑得很长远了,现在的斗争只是一个阶段,不能说胜利了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关键是后续怎么弄,哥们,下一个物业会怎么样?我们业委会会怎么样,你能保证吗,业委会成立了就没有利益冲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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