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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陶陶然

[邻里互助] 3月28日了,一期的业主有人拿到房产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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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0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8楼鼠标点点于2010-03-30 08:25发表的  :

这个好象没听说有什么时间规定!但今后二手房转让的时候,是以当初取得房产证或缴纳契税的时间作为购买房屋的时间来核定是否满年限(目前是5年),来确定是否要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的!
谢谢,那要赶紧去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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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0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想问下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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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0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我所知一期的材料已经提交上去了,至于什么时候办好就不知道了,大家可以问一下售楼处具体办房产证人员的联系电话,然后直接去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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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0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自己办房产证的同志们请注意,自4月1日起,契税由地税部门负责收缴,之前是由财政局负责收缴的。3月31日契税收缴部门正式“换防”,当天(3月31日)不办理契税收缴业务(据财政局86415192了解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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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0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至今香樟的土地证仍未能办理。从国土资源部门间接了解,有可能是阳光置业未向国土资源部门递交资料,以致土地分割证不能及时办理。对阳光置业办事能力很怀疑,或者另有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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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0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产证拿到手好几年了,却因种种原因办不了土地证,这成了不少房主的一件烦恼的事情。记者昨天从国土资源部门获悉,按照市委办、市府办的有关文件,市区50多个存在类似问题的地块,今后将按照类别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证。

  一、对于已办理房产证,申请时提供材料不齐的,申请人把材料收集齐全就可按有关程序办理土地证;原用地单位未申请土地登记的,由国土资源部门责令限期申请办理;原用地单位因注销、解散等原因已不存在的,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等,代替原用地单位先进行建设用地复核验收,验收合格的,可先以原用地单位的名义办理整宗土地的登记,再凭房产证办理土地分割登记。

  二、如原用地单位因超容积率建设或地价款、有关规费未缴齐导致无法办理土地证的,在规划许可的前提下,按照以下办法处理:原用地单位仍存在或未经清算程序即注销营业执照的,通过司法途径追缴地价款和有关规费,司法程序启动后即可办理土地登记;原用地单位经清算、注销营业执照后主体不存在,地价款和有关规费已无法追缴的,市本级由各区政府提出免缴处理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凭市政府的批准意见办理土地登记。

  三、因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等政策福利性用房改为商品房导致土地证无法办理的,予以分类处理:属于政府下属指挥部或国有房开公司开发的,经原开发主体的市、县级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共同认定,并出具书面地价款结算承诺书后,可补办用地手续,再办理土地登记;属于非国有单位开发的地块,可咨询国土资源部门办理。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因改变土地用途后,出让合同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或部分不符)导致土地证无法办理的,对与原批准用途一致的部分,凭房产证办理土地证;改变用途的部分,在规划许可的前提下,由国土资源部门报政府补办土地用途更改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再办理土地登记。

  五、原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其原有国有划拨土地建设职工宿舍,经房改后售予本单位职工,并已领取房产证的,按市政府有关批文办理土地证。

  六、已办理房产证但因征地、供地等手续缺失,导致土地证无法办理的,又分三类情况处理:征地、供地手续不齐的,先补办农转用、征收、供地手续,再办理土地登记;因政府原因造成供地对象与实际开发主体不符的,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可补办转让手续,并按转让行为发生时的标准补缴有关税费后,再办理土地证;未经过规划、建设竣工验收的,由原用地单位或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负责办理规划、建设验收后,再申请土地登记,各相关部门免予处罚及追缴违约金。

  为了从源头上杜绝“办理了房产证却无法办理土地证”的情况发生,日前,市房管局和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和土地登记工作的通知》。按照要求,确定建设项目用地必须经过用地复核验收,才能申请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在此提醒市民,如果购买住房,请注意查验该房屋土地登记状况。

       但愿香樟的土地证不是应为上述原因才不能及时办理到的。[/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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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31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大家的回帖,决定也自己去办了,昨天中午去售楼处的时候正好售房给我的朱MM也在,就找她要我家房子的材料。朱MM说一期的材料已经都交到房管局去了。我又拜托她帮我催一下,朱MM说他们正在忙着整理二期的材料,让我自己去催,并交代说报公安编号就可以的,不过最后还补充了一句话:估计那边也没人会理你的。
顿时,人民当家——被——做主的感觉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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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1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看楼上的帖子,刚去过行政审批中心,白跑了一趟。顺便咨询了一下,怎么汽车库也要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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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1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现在该怎么办?先去地税交契税?再去房管局办证?还是直接在房管局交税办证就可以里?[s: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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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1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要先去交契税再办证的,我问过了,不过都在行政审批中心内办理就可以了,应该不算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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