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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三哥

[小区活动] 首个贱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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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1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洗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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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1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9楼(swallow) 的帖子

这个称呼很适合三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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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1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哥早该入场了。你来了论谈会暴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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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2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职业论坛写手该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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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2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求貌似很高啊,期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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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2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三哥!只听说但没见过!有时间认识一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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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2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也每月考勤。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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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2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虽然知道网络用语应该不拘小节,但是建议二字是否还是不要写成那样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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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2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大人亲临,蓬壁生辉,未能远迎,实令在下汗颜。
本该应是俺主动向您请安滴。
没想到一个“贱”字却惊动了您的大驾。又汗。。。。。。
本人自感人微言轻,再感春江论坛人气寂缪。
因此擅自作了件本不该我提的建议。
因人微所以胆颤。用“贱”字无非是体现本人如履薄冰之心态。再汗。。。。。。
版主大人百忙这中不吝赐教,在下深感不安。
犯下如此错误,本人总结原因如下:
1.未好好学习论坛发言规则  (拟刻苦学习,只奈无据可循。版主大人可否制定一份准则以便吾辈遵循?)
2.未能紧紧地团结在以版主大人为核心的春江业主中央周围 ,未能聆听大人的教诲。(此错极大,日后定当痛改前非,以便再世为人)
3.未经版主大人审核便发言(此罪极为恶劣,为无组织无纪律之典范。日后定当努力改之,万事以版主马首是瞻)
思量前错,痛心疾首,虽为无心,实为无知。
感版主以慈悲之心点化在下。
大恩无以为谢,唯有一拜。
再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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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2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三终于上来了,不管咋样,我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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