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一、 为让我们小区管理日趋规范,在澄江街道浮桥社区的组织下,在开发商和物业单位的支持下,根据《物业管理办法》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小区拟成立业主委员会,根据相关程序,现将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条件及办法告知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本物业管理区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一定的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沟通、组织能力; 6、具备必备的工作时间。 7、如有可能,最好具有一定的物业管理、法律、财务、审计等专业知识。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 本小区业主推荐与业主自荐,筹备组集体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或将推荐名单于 2013 年 4 月 15 日前报送浮桥社区。 望全体业主认真酝酿,积极推荐/自荐。 二、现将《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公告至各单元楼道,如有修改意见请与 2013年 4 月 15 日前反馈给浮桥社区。 社区联系地址:浮桥菜场南,新知味观对面,电话:86102115。 注:五期交付未满1年,暂不在本次活动范围内,将来可按规定增补。 特此公告。(公告时间7天) 长江国际业主大会筹备组 2013 年 4 月 1 日 回 执 请业主阅读上述公告内容并如实填写本回执。 1.是否愿意担任楼组长(选是填写联系电话) □ 是 □ 否 2.是否愿意担任业委会委员(选是填写联系电话) □ 是 □ 否 3.以上业委产生及参与办法事项均已知晓。 业主签名 房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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