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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火眼晶晶

[KFS物业互动] 搞的跟文化大革命似的,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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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5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9楼(itisbag) 的帖子

赞同这位老哥的话。
利益面前,让谁放弃都是不现实的。只有利益均摊化才有用。
看来还是要尽快成立业委会啊,这样才能调节我们业主和KFS、WY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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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5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感觉这个楼主象"托",我是不管和不怕你这样的人的,因为你说话全是为了顾及自己,而全没有大局整体概念,说白了你没有一颗正直公正侠义之心,所以你不能发这些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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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5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闹闹是好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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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5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业主数量达到一定数量,就完全可以做主,作为业主的我同意成立业主委员会,而且要求每个业主都有完全独立的1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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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5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2楼张红亚于2010-08-25 13:45发表的  :
闹闹是好事啊。
        
        闹对你有好处吗?唯恐天下不乱而有浑水摸鱼吗?正常的争论属有前进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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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25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1楼(轻松自在) 的帖子

托?
到时候我车子被擦了
谁维护我的权益?
口口声声是为了大家,窝里反的事情我见多了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事情我很赞成,但是要推举有公信力的,带有理性并且公平看待事情的人
凡是以正义的名义的,本身就不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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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25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3楼(jycjwx) 的帖子


相当赞成
不过不是每个业主
业主是产权登记人,房产证上户主的名字才算呢
争取我们权益的同时也要懂法啊,不然让KFS看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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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6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8楼黄建军于2010-08-25 08:29发表的  :
要么地面一辆车都不停,要么大家都停地面,不患寡而患不均!如果想牺牲广大业主利益搞收费停车,那是万万不行的!
的确如此,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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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6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散步看见门口的情况,哎
有些人就是喜欢无政府状态,一呼百应,过把瘾是吧
最后把大家都往火坑里推
[s:392] 支持楼主,唯恐天下不乱都会做——撒泼·堵大门都行,大家都别上班了,小孩子不懂事,就知道添乱,还是成立业委会吧,让他们和开发商·物业协调,有能力的,没有私心的,愿意为大家做点事的,就到社区报个名[s: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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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6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s:391]对托儿表示[s: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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