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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黑手

[KFS物业互动] 物业费,该谁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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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7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高层1.5元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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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7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太贵了,本来买房已经负债累累了,还要如此交物业费简直就是抢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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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7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黑手所言极是,阳光置业完全没按照建设部颁布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把阳光国际的物业合同给了只有三级资质的好管家(注:三级资质的物业公司只能管理20万平方米以下的小区)而且一签三年,这么大的开发商难道不知道有这管理办法?我看是有意黑我们的钱,为此我们会提出异议,抗争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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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7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另:我们阳光国际论坛上有(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和(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的全文,你们可以对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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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7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高层1.2元,多层0.8元比较合理。就像咱们去饭店吃虾,拿半斤与三两其实没有多少差别。物业也是一样,四星跟六星我估计也没多大差别的,不过是中国人的一种自以为是的标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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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7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丽都花园、名雅居现在的物业费高层0.8元,难不成香樟花园比丽都花园还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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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7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别的楼盘的物业0.8元还能营利生存,难道这个价格好管家在香樟会亏损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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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7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成立业主委员会,招标,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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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7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条  普通住宅公共服务收费,实行等级收费管理。(等级收费指导价标准见附件)。各等级服务标准按省技术监督局制定的《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538-2002执行,或可按市房产管理局制订的相应的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执行。
    对原已实行物业管理但未实施等级服务收费的物业,要逐步实施等级服务收费。
    第九条 普通住宅的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在市物价局、市房产管理局公布的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收费指导价标准及浮动幅度范围内,与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无锡市普通住宅物业
公共服务等级收费指导价标准

(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一级  0.10元      二级  0.30元    三级 0.50元
四级  0.70元      五级  0.90元    六级 1.10元
七级  1.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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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7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费的高低,主要看的不是小区的档次,而是要看物业的服务质量,如果跟现有那些小区的服务质量差不多,个人认为高层1.2元/㎡,多层0.8元/㎡已经够高了,服务等级的划分不能只是纸上谈兵,说一套做一套。要是我们的物业真能照章办事,我相信我们大家好坏还是分的清的,也不会为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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