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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其实我不呆

房管局领导的亲口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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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1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所言极是,{:soso_e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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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1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懂

本帖最后由 北方 于 2013-6-11 10:34 编辑

看不懂,经济适用房刚拿到就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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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1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可以上市交易,这是政府在刚开始推广经适房时就向社会承诺的,可期满以后又过了若干年仍无下文.官场的办事效率及诚信度真让人不可思议,怎么出个文件,办个批文与造原子弹一样麻烦.真要是领导重视,督办文员参照其它城市经验,一天就能搞定.一星期就能走完程序公布社会.
办事拖拉没有问责制度怎么行?行政不作为好象有个文件或法律条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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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1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刚买就这准备着以后卖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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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1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一叶孤舟 于 2013-6-11 15:55 编辑
包正 发表于 2013-6-11 11:07
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可以上市交易,这是政府在刚开始推广经适房时就向社会承诺的,可期满以后又过了若干年仍无下 ...


政府向低收入人群提供廉价房是政府的重要责职,经适房要推广并且需向社会承诺日后上市的做法,我认为有违经适房的本来含义,其实15的楼的建议非常好,经适房如要出售,只能向政府出售,价格上是原价加上利息。政府承诺的五年后可以出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也是需要斟酌的。与社会公平与社会上真正需要住房而在排队的人相比,政府当初的那句承诺能否兑现有没有兑现的法理依据就并不重要了。
无他意,但与包兄探讨不同意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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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1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叶孤舟 发表于 2013-6-11 15:32
政府向低收入人群提供廉价房是政府的重要责职,经适房要推广并且需向社会承诺日后上市的做法,我认为有 ...

政府向低收入人群提供廉价房是政府的重要责职,这话有理,国人享有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的权利.
我讲的问题是,既然向社会承诺五年以后可上市,,为什么一个文件商讨了五年还没有结果,这是典型的不作为,我刚才的帖子审核了好长时间才通过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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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1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包正 发表于 2013-6-11 11:07
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可以上市交易,这是政府在刚开始推广经适房时就向社会承诺的,可期满以后又过了若干年仍无下 ...

包大人一针见血啊!: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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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1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包正 发表于 2013-6-11 18:31
政府向低收入人群提供廉价房是政府的重要责职,这话有理,国人享有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的权利.
我讲的问 ...

我的这个内容帖子在暨阳论坛审核了三天了还没通过,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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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1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经适房原来可以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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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1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包正 发表于 2013-6-11 18:31
政府向低收入人群提供廉价房是政府的重要责职,这话有理,国人享有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的权利.
我讲的问 ...

这个承诺的人代表的是谁的意见?水承诺的本身是否有其合理性及合法性?依据是什么?我认为,经适房`如允许上市交易,有违经适房的本来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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