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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居家女

[KFS物业互动] 请问泓安物业能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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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8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是做什么的?
        物业是做什么的?物业,原来叫物业管理,后来改成了物业服务,没有了管理,只能服务了!再者说,物业也没强制权,管谁谁不听,久而久之,物业管理也就不复存在了,在业主心中,物业,是无所不能的,什么楼房地基下沉,房屋漏水,邻里关系,车辆故障等等,物业费用的低廉,工人工资和物价的不断上涨,政府部门有待大力支持,维修基金的审批程序希望继续简化,就是政府部门审批通过,还要面临许多业主的不签字,不配合,物业在蹒跚前行,小区物业也许会成为政府最头疼的大事,物业是做什么的?有人回答:是我们请来的管家,也是保姆;;物业什么都得管,反正我交了物业费;;我的车被划了一下,物业得赔,我的屋子漏水,物业得修;老娘出门摔了一下,物业得照顾,赔偿!;老爹被狗吓着了,物业看着办!;老公喝酒了,上不了楼,物业要服务,负责搀扶,还要被喝酒者打几下!;我家电动车在小区丢了,物业负责赔!;业主之间打架,物业不拉就是不作为,啦架就是拉偏架;总之,“物业是万能的,这就是政策的混淆,物业是做什么的,规定不明,界限不清,出了事别总拎着物业打屁股,其实,我说,物业是小区请来的保姆,负责小区的卫生,维护秩序,剪草,打草,小修小补,紧急抢修,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仅此而已,物业不是万能的,就像警察,不能做医生的事,物业只是物业服务,不是管理,也不是万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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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羽流星 + 1 是的,作为不作为大家都能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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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8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慧心兰质 于 2013-6-8 23:17 编辑
费俊龙 发表于 2013-6-8 22:51
物业是做什么的?
        物业是做什么的?物业,原来叫物业管理,后来改成了物业服务,没有了管理,只能 ...


对物业管理认识上的误区
近年来,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物业管理的纠纷也随之增多。其中不乏一些业主的非理性维权。这些纠纷往往令物业管理企业非常头痛与无奈。究其原因,是业主并不了解物业管理,他们对“物业管理”认识上的误区导致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误区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误区之一:财产受损(被盗)应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赔偿  
一些业主认为: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了管理费,财产一旦损失,企业就应负赔偿责任。这种理解显然是错误的。其中,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的管理费是为业主提供服务的成本报酬,既不是业主财产的保管费,也不是财产的保险费。
其二,物业管理中的保安工作也只是配合居委会、公安机关搞好治安防范,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区域的公共秩序,而不是为某单个业主看家守财。保安工作的功效是隐而难见的,可以说小区保安人员的配备及其工作,已经阻止或避免了许多案件的发生,把案件降到最低限度,作为服务对象的业主已从中受益。试想,一个没有保安的小区,治安状况将会怎样?
现阶段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所约定的大都是常规性服务,物业管理企业不可能对业主人身、财产的安全保障做出特殊的具体承诺。因此,业主的赔偿要求与理相悖、于法无据,理所当然被物业管理企业拒绝。然而,没有达到索赔目的的业主就会向物业管理公司发难,非赖即闹,纠缠不休。
误区之二:物业管理企业什么都得管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是对单位区域内公共、共用部位、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对公共程序进行维护,而不是向业主提供包罗万象、全方位的立体式服务。然而,一些业主的认识却恰恰相反:我只要交了管理费,对不起,我的事你就得“全包”。在这种错误认识的支配下,无论是家中的电灯不亮,还是水龙头漏水,都要求管理处及时维修,稍有怠慢,便会招来诸如“你们管理什么”、“你们只会收钱”之类的非议。
一些物业管理公司为了搞好与业主的关系,以利于管理费收取等工作的开展,只好委曲求全,无原则地做出牺牲和让步。令管理者尴尬与无奈的是业主并不认为这是一种“助人”行为,而是应尽义务,到头来连“谢谢”两个字也得不到。
值得指出的是,这种无条件向业主提供的无偿服务与提高服务质量是有本质的区别。
这种做法其实是对低素质业主的一种纵容,对企业来说无异于作茧自缚,对行业的健康发展十分有害,因为这可以说是行业内又一种恶性竞争的萌芽。因此呼唤行业不要以牺牲长远利益为代价换取眼前的短期利益,应对这些业主理直气壮地说“不”。   
业主的错误认识带来的困难和麻烦显而易见。如何把业主的认识从误区引致正确的轨道上来?加大《物业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增加与业主交流、沟通的机会不失为一剂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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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8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2007年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将“物业管理”更改为“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本身是一种主体平等的委托合同关系,而非上下级的行政管理关系。为避免字意上的歧义,即将物业管理改称物业服务。根据建设部2007年164号令《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的相关内容,“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   
物业管理企业之所以改名叫物业服务企业,从某种程度上是配合《物权法》的精神,突出尊重个人物权的重要性,物业管理企业实际上一直是第三产业,本质就属于服务行业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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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9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居家女 发表于 2013-6-8 15:37
这个谁家的当然知道了,连物业都没办法,我们杀过去有用吗?再说这是物业应尽的责任吧

碰上油盐不进的主,你觉得物业能起什么用场,对于恶心的人,直接上去揍他丫的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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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9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是,还是靠自己不怕脏自己清理掉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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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9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上班开车经过该单元,看到四五个身穿迷彩的小伙子在用铁铲铲除清理黄沙,说明物业还是能及时响应的,真心是个不错的物业。
同时严重BS下此装修业主,你钱再多,你再牛,你灵魂深处也是沙漠一片,除了其他业主的BS,你啥也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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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羽流星 + 1
bbstww + 1 赞一个!
鹰蛇软件 + 1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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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9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全球鹰一号 发表于 2013-6-9 09:52
今天上班开车经过该单元,看到四五个身穿迷彩的小伙子在用铁铲铲除清理黄沙,说明物业还是能及时响应的,真 ...

谢谢你分享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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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9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全球鹰一号 发表于 2013-6-9 09:52
今天上班开车经过该单元,看到四五个身穿迷彩的小伙子在用铁铲铲除清理黄沙,说明物业还是能及时响应的,真 ...

全村最爱两只鹰!: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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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9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费俊龙 发表于 2013-6-8 22:51
物业是做什么的?
        物业是做什么的?物业,原来叫物业管理,后来改成了物业服务,没有了管理,只能 ...

深奥的东西我不看懂,我只想问问,车位管理(包括小区路面)以及人员和车辆进出属于物业(服务)范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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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9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支烟 发表于 2013-6-9 13:47
深奥的东西我不看懂,我只想问问,车位管理(包括小区路面)以及人员和车辆进出属于物业(服务)范围吗?

肯定属于,现在物业在这方面确实做的不行,需要改进,不过我也不指望将来改进后能出现歌舞升平的迹象,我对一些业主的素质真心不抱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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