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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正义伸张

[综合类] 转手香樟楼中楼,有意者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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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5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楼正义伸张于2009-02-05 13:27发表的  :
改合同就行了,不要过户费的,现在卖最合算!
好像不是这么简单的,不是夫妻增名之类的改合同理论上要交不少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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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5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先卖好了告诉我们下操作程序和费用,我的楼中楼看看也能不能赚两个钱! [s: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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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5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合同与房产证是完全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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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6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产证上的名是随合同的啊,楼主是不知道还是比较能有路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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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6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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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6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这样的啊?我真的不知道,不好意思了,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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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8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改合同实际上可能不要交钱的.我亲戚买了其他小区的房子,前几天退了底层的重新换了高层的房,没要什么钱啊,说明理论上不需要交什么钱,关键是KFS是不是从中作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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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9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可能房管局的态度更关键一些.

但在我们伟大的祖国,没什么是不可能的,只是说对一般人是什么样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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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3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蒌主是几号楼要转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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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3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样属于退房,如果开发商愿意无条件退房给你,你也必须经过仲裁委员会通过,要交房款总额2%的仲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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