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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兄弟干杯

[小区故事] 房管局与部分已购(定)车位业主代表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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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39楼(三文鱼) 的帖子

版主只可以协助业委会处理小区事宜,版主的职责是管理和监督论坛上的事务,如就楼上所说那业委会成立有何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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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你们版主在协助业委会处理小区什么事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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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无法进行下去,业委会也根本没有什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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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业委会也最起码出来亮亮相呀!业主们可想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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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42楼kimi于2009-09-10 09:17发表的 :
就是无法进行下去,业委会也根本没有什么行动。

什么事情无法进行下去,业委会真的没有行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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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44楼(三文鱼) 的帖子

这还得请业委会来回答,群众的呼声业委会会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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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45楼(kimi) 的帖子

因为你是知道业委会事情的人,所有我就顺便问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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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39楼(三文鱼) 的帖子

业委已经产生了,不是说想换就换,想谁做就谁做的吧,既然已经做了,那么必须做好,不然太对不起我们的业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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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40楼(kimi) 的帖子

同意,版主有版主的职责,版主有版主的任务,但是协调好业委的工作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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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41楼(三文鱼) 的帖子

业委是合法的组织,版主只是由论坛给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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