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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二胎生育证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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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6 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山东人,老婆是泰兴人,我们在江阴生活十余年,除了户口没迁过来,其他的包括社保、房子全部在江阴,目前居住在西园一村。2012年生育一个小孩,现在想再生一个小孩,像我这种情况能不能在江阴办生育证?6月12日我去文富社区办理,工作人员只给我办了一个生育服务登记证明,经办人一栏写明“仅用于社保”,还表示今后孩子落户该证明不能使用。请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请相关部门详细告知,谢谢!
发表于 2017-6-16 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就是所谓的准生证,由于求助人夫妻双方户口均不在江阴,社保在江阴缴纳,所以才会在备注栏内备注。至于孩子落户问题,那要咨询求助人户籍所在的计生部门及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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