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燃气安全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安监局关于切实加强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建城〔2016〕451号)、《关于立即开展全市燃气安全专项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锡政园用〔2016〕2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燃气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澄政办发〔2016〕31号)文件要求,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大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落实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过城镇燃气行业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治理,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以市公用事业局局长陈国君同志为组长,副局长沈天星同志为副组长,燃气热力管理处、监管中心各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江阴市燃气安全专项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燃气热力管理处,具体负责专项检查的实施工作。 各属地燃气管理部门要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把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检查内容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13〕27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区级燃气行政权力规范燃气行业管理的通知》(锡政园法〔2014〕8号)文件要求,各燃气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和履行燃气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对辖区内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确保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保供。 2、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对使用管道燃气、瓶装燃气的单位、个人进行安全使用燃气设施指导教育和入户安全检查,对违规用气的,要及时督促其整改。 3、加强液化气非法站点整治力度,加强联合执法、综合整治。严厉打击燃气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掺杂二甲醚、短斤缺两、人“气”混居、 “大瓶灌小瓶”以及违规路边代冲点等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4、加强对建筑工地、学校、车站、宾馆、酒店、商场、娱乐、宗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燃气使用单位的检查。要针对重点地区重点检查,对问题隐患要督促整改、跟踪问效。 5、要加大燃气管道违章占压的查处力度,确保燃气管道安全平稳运行,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制止可能出现的新的违法建(构)筑物。 6、涉及餐饮场所燃气的安全专项整治,其职责分工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无锡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锡安〔2013〕11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商务部门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 7、要协调当地宣传部门支持开展燃气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广泛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刊登燃气安全用气常识,宣传典型警示案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实施群众有奖举报机制,鼓励群众对各类燃气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举报,对举报并查实的给与一定奖励。 各燃气经营企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要集中力量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新《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对所有燃气储配、调压设施、管线及管道工程、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供应站(点)、燃气汽车加气站、燃气用户用气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检查。 2、严格落实燃气管线维护工作计划、管网巡查制度,及时防止第三方开挖造成的管道损坏。要加强违章压占燃气管道的整改,确保燃气管道输配系统安全运行。 3、要严格气瓶安全管理,严禁充装过期瓶、报废瓶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气瓶,严禁液化石油气中掺杂二甲醚的违法违规行为,气瓶充装后的角阀塑封、警示标签、充装标签必须完好。 4、加强对燃气用户的入户安检工作,特别加大对餐饮户、“九小”场所(小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居民车库等燃气用户的安全检查,确保检查到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保证燃气用户安全使用燃气。 5、要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定期开展专业理论教育和技能操作培训等活动,提升从业人员业务素养,积极引导发挥员工工作主观能动性,强化燃气生产安全意识。 6、要通过“燃气安全服务月”等形式开展广场、社区宣传,结合入户安检宣传到所有用气单位和居民用户。液化气经营企业和液化气供应站点,要在用户换气时将安全用气宣传材料送至每一个用户。 四、时间安排 1、各燃气经营企业要立即进行全面自查,确保不留死角,坚决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并按照锡政园用〔2016〕21号文件的时间节点要求上报检查与整改工作情况,同时做好对燃气(管道气、瓶装气)用户(居民、餐饮、工业)的安全检查和宣传工作,相关资料台账留存备查。 2、各属地燃气管理部门要加强燃气安全用气宣传工作,向居民液化气用户和工企、商业液化气用户发放安全用气告知书(见附件1,2),开展广场、社区安全用气宣传、利用街道、社区橱窗和报栏宣传等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活动,并留存相关台帐备查。各属地燃气管理部门还要同步组织人员对燃气企业自查情况进行复查。相关宣传、检查情况一并于10月25日前上报我局。 我局将对此次燃气安全专项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复查,并将此次检查纳入安全督查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燃气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三个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燃气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对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企业安全运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二)强化属地责任,落实监管职责 要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强化属地监管,广泛发动并组织会同社区、村委等基层力量组成专项检查组,沿街、入户、入企开展燃气经营、储存、使用专项检查,建立共防共治的长效机制,形成燃气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重点防范,全面落实整改 要切实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通过开展联合督查、联合执法等形式,加强对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精心组织实施,防止“走过场”。对于安全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督促企业及时落实隐患整改,对于存在非法、违法行为以及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及时上报,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处罚。 (四)严格值班制度、提高应急能力 各燃气管理部门要严格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专报制度,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就是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燃气经营企业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配足配齐抢险物资设备,设立抢险服务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应急响应及时到位。 附件: 1、工商液化气用户燃气安全告知书 2、居民液化气用户燃气安全告知书 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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