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共服务费收费形式一般为:包干制和酬金制。具体方式通过合同约定。两者有何区别吗? 一、定义 1、包干制: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亏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2、酬金制: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二、费用构成区别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物业企业的利润。 2、酬金制: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酬金。属于代管费用。
三、公示 1、包干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物业项目单独建账,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公布收支状况,接受监督。如果合同未约定公示的话可以不公示。 2、酬金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的收支情况,并接受业主委员会的核查。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大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费年度预决算和收支情况进审计。审计费用的承担,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 四、简单理解 1、包干制:物业企业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赚还是亏是企业的事情,与业主无关。 2、酬金制:物业企业先将酬金(一般为8-10%)部分提取,剩余多少钱全部用于小区服务,有多少钱做多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