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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热心业主提案(关于明确预交2013年物业费给予业主优惠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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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8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若雨三月 于 2013-4-28 22:0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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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8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1号管理员 于 2013-4-28 12:34 编辑

建议采用“分段式”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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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8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积极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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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8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优惠有个期限的。比如5月1日到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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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8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优惠必须有个期限的。比如5月1日到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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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8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要优惠?交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只要定得合理,应该大多会交的,再说,谁给的优惠权?况且,就靠这似有似无的优惠,交的会交,不交的仍然不会交。
个人觉得,以前物业费太高也是业主的反响之一,现在依然维持好管家定的水平,相当部分业主会很失望,与其交不全,还不如定低点,交全点。不要老是考虑不够用,江阴有的小区收费不高,管得也不错,比如名雅居三期。再说,接下去还可以收取地面车位管理费,应该也可以弥补一些费用。现在当务之急是赶紧把物业管理做起来,不必把要求定得很高。
只是自己的一点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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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8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扬民主是必须的,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要形成决议(文件),并坚决实施。切忌早令夕改。听说好管家走之前可打折交物管费(这一先例开得不好),那原来按实交的不成了冤大头,我不想再步好管家后尘。你们定好了,2013年不变了,我马上会交2013年的物管费、车位管理费。有这一想法的人肯定不会是少数。尊敬的业委会,我支持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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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8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管家服务时,除了第一年是强制预收的(这一点大部分业主都是非常不满的),好在之后都是先服务再收费。
至于打不打折,视其服务而定,不管是好管家或者其他物业,我都会遵从这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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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9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服务再收费,作为一个物业公司完全有能力承受。但目前业委会人员是志愿者,是无偿为大家服务的,现在靠借钱维持第一个月的开支,接下来会很难。个人认为这个提议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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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9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全部预交,但关键是要有明确的政策,还要有贯彻政策的具体措施。
不然真的象楼上说的那样会存在不公平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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