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香樟业委 于 2013-3-30 08:32 编辑
原口头约定3月29日上午尽快交接开办费清单及发票复印件、广告合同及广告费,延至29日晚上。在晚上双方商定好公告内容后,大概在九点左右,我们看到了开办费清单及发票复印件和几张广告费合同,好管家物业公司未提供广告费清单或者说以上内容的移交清单,双方没有盖章签字。 一、关于开办费,八大项内容: 1、办公用品 58539.6元; 2、服装 81900元 3、维修工具13430元; 4、保洁工具 0元; 5、保安装备 62400元 6、前期物业管理宣传费用 4000元 7、培训费 45000元; 8、业主公告娱乐设施 36160元。 总计301429.60元。 其中培训费45000元未提供依据。 二、关于广告合同和广告费 广告合同有以下内容: 1、信息化联播网合作合同书,即LCD液晶电视合同,好管家物业管理公司同上海分众德峰广告传播有限公司签订,共两份。第一份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共计27台LCD,收入32400元;第二份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31日,共计25台LCD,收入30000元。(这两份合同有复印件提供给我们) 2、社区框架广告合作协议书,好管家物业管理公司同江苏奥达传媒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期限共五年,2010年12月31日至2015年12月30日止,42部电梯,合同期内租金650元/梯/年,核算下来共计电梯广告费用61425元。(这份合同只能看,未提供复印件,原因是几个楼盘一起签订的) 3、门口宣传栏 1500元/年,合同期限,2011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核算至2013年3月31日,收入为3375元。(这份合同只能看,未提供复印件) 4、九号厨房灯箱 合同期限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0日,2个灯箱,750元/个。(这份合同只能看,未提供复印件)。 以上是29日晚交接到的所有材料,向广大业主作一个汇报,今天我们会根据他们提供的材料,编制一份交接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并有监管部门盖章确认。若发现好管家物业提供的资料中谎报、瞒报、漏报,香樟花园全体业主有权追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