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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交通安全法拟重罚醉驾 吊销驾照5年禁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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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修订的刑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明显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

根据最新的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据悉,道路交通安全法本次修改或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直接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醉驾将被直接吊销驾照,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将终生禁驾。

据悉,本次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改将大大提高犯罪成本,对于酒后驾车行为罚金方面,处罚金额“至少涨4倍”,即从原来的200元起罚变为1000元起罚。

另外,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车暂扣驾照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据悉,本次修改或将改为“6个月”,第二次饮酒驾车或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据《法制晚报》
发表于 2011-4-19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管严点对大家都好[s: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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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19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遇到李刚儿子估计也没办法[s: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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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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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19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受很深[s: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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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第一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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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19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骑自行车行不[s: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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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07: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需要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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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多步行[s: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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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自行车也不许骑啊[s: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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