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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 关于电梯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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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2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于小区内电梯广告收益的归属,物业无权私占有广告收益
根据《物权法》第72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电梯、外墙面、共有绿地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物业服务企业(物管)无权自主在业主共有的电梯、外墙体随意做广告。
    物业无权私自取得广告收益。如果物业擅自在小区电梯、外墙体上设置广告,侵犯了业主权益,业主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要求物业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此刻弘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这部分收入可由物业服务公司代管,用来补充物业管理费的不足或者业主的其他各项开支。当然,为便于业主对这部分资金进行监督,物业服务公司应及时向业主公布这部分收入的具体使用情况。
发表于 2010-10-13 06:3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规范管理和监督基本都是缺乏[s: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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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3 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了也没用,物业在此论坛已经封口了,就当看不见。
只有等业主委员会成立了[s: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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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3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炒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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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3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楼主(八月丹桂) 的帖子

关于在小区电梯内的广告,这事物业跟我交流过。我的意见是∶

第一∶原则上不做太多的广告。

第二∶建立专项账目,在没有业委时由物业暂时保管,定时公开。

第三∶所得收入用于业主,也可用于业主活动。

我感觉只要不做太多的广告,不在小区内乱设广告,在电梯内做一点广告也是可以的,只要账目清楚,定时公开,用于业主。

有利于业主也没什么关系。(这是我个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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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3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是事前沟通还是事后沟通?
既然物业知道有这个论坛 为什么不能大大方方地公开与业主沟通呢?
既然电梯是业主共有设施,为何没有事先向全体业主征求意见呢?
其实说这么多无非是想告诉物业什么才是真正的公开公正做事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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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3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八月丹桂于2010-10-13 11:19发表的  :
请问是事前沟通还是事后沟通?
既然物业知道有这个论坛 为什么不能大大方方地公开与业主沟通呢?
既然电梯是业主共有设施,为何没有事先向全体业主征求意见呢?
其实说这么多无非是想告诉物业什么才是真正的公开公正做事的方式!

.......

我看他们是破罐子破摔,吃了秤砣铁了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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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5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4楼(云中迈步) 的帖子

物业有什么时候主动跟业主沟通的,更谈不上什么收入公开了,关于小区广告,本来也不是什么有影响的大事,但就物业这种态度和做法,怎么能让业主们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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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5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7楼(果儿) 的帖子

第一你不要指望在没有业委会时物业做事来和每一个业主沟通,任何物业及开发商都是一样的。

第二关于电梯广告费的事,物业有做广告的合同,账本,收入。本来物业要把这些给我,让我拍

下来在论坛上公布,我没有同意,因为我也是一个普通业主,无权作这些事。作为版主只是负责

管理论坛上的一些事物。这些事情无誉宝版主当时也在场。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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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5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告收入物业承诺会一分不少的交给将来的业委会。

我和誉宝版主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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