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引用第17楼楼上楼下于2009-11-03 18:40发表的 : 本人觉得没啥难度啊!我们只是去和物业沟通、咨询而已,说不定能够达成共识!再说这些事早晚得纳入议程,我想他们收那么多物业费也不会那样的不作为吧!
使用道具 举报
引用第20楼甲壳虫口口于2009-11-03 19:48发表的 : 我也这么觉得,先去探探口风吧
引用第29楼神仙狼狼于2009-11-05 10:12发表的 : 同意,要不天香也一起去呗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手机版|小黑屋|jy510 Inc. ( 苏B2-20110487号, 苏ICP备12000824号-1 )
GMT+8, 2024-10-5 03:26 , Processed in 0.118915 second(s), 40 queries .
Powered by 510房产论坛
© 200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