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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人请注意!今天起,这种发票将无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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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4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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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根据国税总局的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人开具企业发票,还需提供公司纳税人识别号(即“税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将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

  这也就意味着,过去只填写企业名称就能发票的时代即将终结。而这一新规,也被业界称为是“史上最严发票令”。按照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将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如计税、退税、抵免等。

  公告要求,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发票的明细要具体到什么程度才合格呢?开具发票时记不住税号怎么办?能不能在发票上直接填写单位员工个人的名字使用呢?哪几种个人抬头的票据符合规范呢?别急,小编六六这就带你去了解一下!

  发票明细要具体到什么程度才合适?

  根据规定,今后即便确实是购买了办公用品,也不能再按这种大类开具发票,而是要细化到购物明细。比如在商场买了几支铅笔,那么发票上必须把商品名称、型号都打印出来。商场所有预付费的储值卡都将明确开具为“预付费卡”项目,即便餐饮储值卡日后的确是用于餐饮也不能直接开成“餐饮”。以往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对于购物方的税号、电话等基本信息可填可不填,今后这些项目也必须填写完整、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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