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元旦春节期间群众返乡、出行、购物活动密集的特点,加强对交通旅游、商业零售、生活服务业等领域的监管。 一是加强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结合节日市场消费特点,围绕粮、油、肉、禽、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以农贸市场、超市、商场、零售网点等为重点,重点查处经营者利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惜售囤积等手段哄抬价格的行为,积极防范和妥善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要对平价商店、价格诚信单位等进行巡查,确保商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并坚持平价销售,发挥好平价商店调控、稳价、惠民的作用。 二是加强商贸流通行业价格检查。重点监管各大商贸零售企业和网络销售企业(店),重点巡查大型连锁超市、百货商场、购物中心、网络购物等商家节日期间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商家促销价高于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隐瞒价格附加条件等违法行为,规范降价、打折、返券、赠送等促销行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三是加强旅游交通行业价格检查。加大对旅游景点门票价格、明码标价情况的监管,同时还要对与旅游相关的餐饮、住宿和停车收费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优惠政策和明码标价的行为。对公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以及农村道路客运等运输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是否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客运票价,是否擅自提高价格,跟风涨价。此次节日市场检查涉及酒店、景区等被查单位与园林旅游局开展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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